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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屋拆除工程监
管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搬迁拆迁安置 【发文字号】襄政办发[2014]79号
【发布部门】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2.03 【实施日期】2014.12.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屋拆除工程监管工作的通知
(襄政办发〔2014〕79号)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屋(含构筑物)拆除工程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法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93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分工,强化责任
市建委负责指导、监督房屋和构筑物拆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市环保局负责拆除工地噪音管理;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拆除工地的垃圾处置和灰尘污染管理;各城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城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辖区房屋和构筑物拆除安全生产管理、拆除工 1 / 2
地的垃圾处置及灰尘污染管理;其他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工作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
好房屋、构筑物拆除监管工作,坚决查处拆除工程施工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在监管中失职、渎职的,由市监察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二、加强管理,严格程序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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