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最新会计制度(超级实用)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8 7:30:4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最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超级实用)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号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 1101 财政应返还额度 110101 财政直接支付 110102 财政授权支付 5 1111 应收票据 6 1112 应收账款 7 1113 预付账款 8 1115 其他应收款 9 1201 存 货 10 1301 对外投资 11 1401 固定资产 12 1402 累计折旧 13 1411 文物文化资产 14 1421 在建工程 15 1501 无形资产 16 1502 累计摊销 17 1701 待处置资产损溢 二、负债类 18 2001 短期借款 19 2101 应缴税费 20 2102 应缴国库款 21 2103 应缴财政专户款 22 2201 应付职工薪酬 23 2202 应付票据 24 2203 应付账款 25 2204 预收账款 26 2206 其他应付款 27 2301 长期借款 28 2302 长期应付款 三、净资产类 29 3001 事业基金 30 3101 固定基金 310101 固定资产 310102 文物文化资产 310103 在建工程 1

31 32 33 34 35 36 四、收入类 37 38 39 40 41 42 五、支出类 43 44 45 46 47 310104 310105 3102 3103 310301 310302 310303 3104 3201 3202 3301 4001 4101 4201 4202 4301 4401 5001 500101 500102 5101 5102 5201 5301 无形资产 资产折耗 专用基金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余 非财政拨款结转 事业结转结余 经营结转结余 非财政拨款结余 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事业支出 财政拨款支出 非财政拨款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 经营支出 其他支出 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实际存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照实际借出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照实际收回的现金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2

(三)因开展业务等其他事项收到现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因购买服务或商品等其他事项支出现金,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事业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当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收据副联编制“现金收入日报表”,送会计部门的出纳人员核收;或者将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收据副联、“现金收入日报表”及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一并交会计部门的会计人员核收记账。

五、事业单位有外币现金的,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有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处理参见“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

(二)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期末,各种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期末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支出。

(一)以外币购买物资、劳务等,按照购入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支付的外币或应支付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等科目的外币账户。

(二)以外币收取相关款项等,按照收入确认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收取的外币或应收取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贷记“应缴财政款”、“其他收入”等科目。

(三)发生外币兑换业务时,如为购入外币,按照购入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购入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的外币账户,按照实际支付的人民币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的人民币账户,两者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支出(汇兑损益)”科目;如为卖出外币,按照实际收到的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的人民币账户,按照卖出当日的汇率将卖出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的外币账户,两者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支出(汇兑损益)”科目。

(四)期末,根据各外币账户按期末汇率调整后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货币资金或应收应付科目,贷记或借记“其他支出(汇兑损益)”科目。

五、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和依据分别如下:

(一)采用支票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收到的支票,应填制进账单,并连同支票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给收款单位的收款凭证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或根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