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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标准
时间:2013-04-09 11:09:00来源:陕西省旅游局 本标准为了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质量,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乡村旅游的标准化建设,增强乡村旅游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促进全省旅游业快速发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陕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的考核条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88-93 村镇规划标准 GB/T 18971-2003 旅游规划通则
GB/T 17775-2003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考核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 1688-1997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
GB 18485-2001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2894-1996 安全标志
GB/T 18973-200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考核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6767 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标准 3.定义和术语 乡村旅游示范村是指在利用乡村独特的自然环境、田园风光、生产经营形态、民俗风情、农耕文化、乡村聚落等资源,为旅游者提供观光、休闲、度假、体验、健身、娱乐和购物的旅游经营活动中,规模较大、特色突出、设施齐全、服务优良、卫生整洁、前景良好,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旅游村。 4.陕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标志 陕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标牌、证书由考核机构统一规定。 5.陕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考核内容 5.1 示范村的接待人数和经济效益 5.1.1 示范村的年接待人数 5.1.1.1 30万人以上。 5.1.1.2 20-30万人。 5.1.1.3 10-20万人。 5.1.1.4 5-10万人。 5.1.1.5 5万人以下。 5.1.2 示范村的年旅游业收入 5.1.2.1 500万元以上。 5.1.2.2 400-500万元。 5.1.2.3 300-400万元。 5.1.2.4 200-300万元。 5.1.2.5 100-200万元。 5.1.2.6 50-100万元。 5.1.2.7 50万元以下。 5.2 示范村的社会收益 5.2.1 直接吸纳劳动就业人数 5.2.1.1 200人以上。 5.2.1.2 100-200人。 5.2.1.3 100人以下。 5.2.2 间接提供劳动就业岗位数 5.2.2.1 200人以上。 5.2.2.2 100-200人。 5.2.2.3 100人以下。 5.2.3 带动本地农产品及纪念品销售等附加效益 5.2.3.1 500万元以上。 5.2.3.2 300-500万元。 5.2.3.3 100-200万元。 5.2.3.4 100万元以下。 5.3 示范村的生态环境效益 5.3.1 规划科学,绿化美化好。 5.3.2 规划较好,绿化较好。 5.3.3 示范村未造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建设性破坏。 5.3.4 示范村周边无污染源或污染企业。 5.4 示范村的旅游产品 5.4.1 有游客参与的旅游产品或项目。 5.4.2 有游客参观的旅游产品。 5.5 示范村的旅游设施 5.5.1 有游客接待中心 5.5.1.1 示范村开展农家乐的数量占总户数的比例90%以上。 5.5.1.2 示范村开展农家乐的数量占总户数的比例70%以上。 5.5.1.3 示范村开展农家乐的数量占总户数的比例50%以上。 5.5.2 示范村的旅游交通 5.5.2.1 进入村内交通方式多样。 5.5.2.2 村内车行道路硬化、交通标识完备、合理、规范。 5.5.2.3 有专用停车场。 5.5.3 示范村的环境设施 5.5.3.1 村容整洁,建筑富有地域文化特色。 5.5.3.2 有统一的污水和垃圾处理系统或措施。 5.5.3.3 生活用水符合国家标准。 5.5.4 示范村的餐饮设施 5.5.4.1 厨房布局合理、使用面积与接待能力相适应。 5.5.4.2 食品卫生达标、厨房卫生良好。 5.5.4.3 餐厅布局合理,使用面积与接待能力相适应,卫生良好。 5.5.4.4 餐桌、餐具、洒具配套卫生、无破损。 5.5.4.5 能提供当地特色餐饮、明码标价。 5.5.5 示范村住宿设施 5.5.5.1 服务项目、明码标价。 5.5.5.2 客房宽敞明亮、干净卫生。 5.5.5.3 客房内配套设施与用具齐备。 5.5.5.4 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 5.5.6 示范村客房的卫生间设施 5.5.6.1 设计合理与接待能力相适应。 5.5.6.2 卫生间配套设施与用品齐全、环境整洁、采光通风良好。 5.5.7 示范村的购物设施 5.5.7.1 购物场所布局合理、证照齐全。 5.5.7.2 能提供特色农产品和日常用品,明码标价。 5.5.7.3 无假冒伪劣产品、无价格欺诈行为。 5.5.8 示范村的文化娱乐设施 5.5.8.1 村内文化氛围浓厚、乡风文明。 5.5.8.2 有旅游娱乐设施或场地,能进行文娱表演,表演内容富有特色。 5.5.9 示范村的公共厕所设施 5.5.9.1 数量能满足需求,分布合理。 5.5.9.2 管理良好,清洁卫生,无污物,无异味。 5.6 示范村的旅游管理 5.6.1 有统一的旅游接待机构和专职接待人员,机构健全,职责分明。 5.6.2 对乡村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有效培训。 5.6.3 有乡村旅游的整体发展规划,可持续发展良好。 5.6.4 有面向公众的旅游咨询和投诉电话,能及时受理游客投诉。 5.7 示范村的市场宣传促销 5.7.1 有专门的市场营销机构,负责旅游村整体对外宣传工作。 5.7.2 有介绍旅游村、旅游事项的宣传资料。 5.7.3 营销方式多样,在新闻、媒体上做过促销广告或其他营销活动。 5.8 示范村的旅游服务质量 5.8.1 接待制度健全,各接待环节协调有序。 5.8.2 能为游客提供规范化、标准化服务。 5.8.3 服务人员态度热情、服务优良、游客满意度高。 5.9 示范村的旅游安全管理 5.9.1 有专门的安全机构和人员。 5.9.2 旅游安全教育防范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健全,落实情况良好。 5.9.3 安全配套设施和工具齐备完整。 5.9.4 设立报警电话和村级医疗救护点。 5.9.5 开业以来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5.10 示范村建设获奖情况 5.10.1 被评为国家A级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