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三大规定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9 7:34:4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1、总 则

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楚雄滇中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电力生产、电力建设(以下统称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1.3公司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规定。把\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理念,树立\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努力,所有事故都可以预防,任何安全隐患都可以控制\的信念。不断提高装备的技术水平,改善生产条件,规范员工行为,在确保人身、生产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工作。 1.5公司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做到计划、布臵、检查、考核、总结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臵、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1.6 公司各部门应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规定,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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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公司各级组织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围绕统一的部署,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工会应依法组织员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1.8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安全生产目标

2.1公司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 2.2班组(站)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 2.3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负责确定各分公司、班组的安全生产目标,并考核其完成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

3.1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各岗位必须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调。 3.2公司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 3.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 3.4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基本职责

3.4.1保证本部门安全监督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支持安全监察部门履行职责。

3.4.2亲自阅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贯彻落实。及时了解和检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解决本部门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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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4.4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中明确的职责。 3.5 公司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配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的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部门负责人报告。

3.6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 4、安全生产组织、制度与措施

4.1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各部门必须在其业务范围内按照其安全生产职责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4.2公司各部门的电力生产规程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调度规程、现场运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质量标准等。

4.3公司的工程管理部门应做好电力建设安全保证体系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保证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各项规程制度,并在电力建设工作中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程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工作规程、工程项目和施工管理规定、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措施和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和施工质量标准等。

4.4公司从事电力生产工作的部门及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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