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试题全套及答案 - 试题 题库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2 17:29:1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4、依法治税所要达到的基本目标是 征税主体依法征税,根本目标是纳税主体依法纳税、税收法治。

5、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所谓税收关系,是因国家组织税收收入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具体可以 税收经济关系、税收征纳程序关系 和 税收监督保障关系。 7、税法的特征包括 税法的经济性、税法的政策性 和 税法的技术性 。 8、税收法律关系是指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在税法所调整的税收活动中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是国家政治权力 介入私人经济生活的税收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和体现。

9、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为国家、税务机关和纳税人。 10、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指税收法律关系中各种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内容。

11、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税收权力(权益)、物、行为。 12、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征表现为主体特定性、内容无偿性、权利义务法定性。

1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是税法体系的核心。

14、税收法律规范的不同位价依次为:宪法性税收法律规范、税收法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税收行政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15、纳税人是指按照税法规定 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16、征税对象(征税客体)是各个税种之间相互区别的根本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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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税率有主要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固定)税率三种基本形式。

18、税收优惠按优惠目的可分为照顾性和鼓励性。按优惠范围可分为 区域性和产业性。

19、税法的效力范围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效力。 1、税收征收管理就是狭义上的税收管理,是税务机关为了保证税收职能的实现,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力,对纳税人(应纳税额组织入库)的一种行政行为。 2、税收征收管理的主体是各级税务机关。

3、税收征收管理的目的,是保证(税收职能)的实现。

4、体现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三者关系的税收管理体制就是(税收征管模式)。

5、当前的税收征管模式是: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

6、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单位和个人的(开业、变动、歇业)以及生产经营范围进行法定登记的一项制度,它是税务机关在征收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基本的工作制度。

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8、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9、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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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 10、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11、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国家税务总局为(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切实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而推出的一项新型管理制度。

12、纳税评估,就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

13、纳税评估期限以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期(当期)为主,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到往期或以往年度。 14、(税款征收)是税收征管的核心。

15、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

16、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17、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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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立即退还。

18、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19、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20、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2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22、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24、税务机关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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