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奖惩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1 5:37:3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称多县人民医院 医院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员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及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与实施由院办负责。 第四条 本制度中相关内容的执行方法:

(1)职能科室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调查核实; (2)科室自查,缺陷上报;

(3)群众来信采访反映缺陷,电视、电台曝光,政府行政部门转来,经调查核实;

第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章 奖 则

奖励对象:各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

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奖励金额:50—1000元。 奖励范围:

第六条 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

第七条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献计献策且被采纳,效果突出的。

第八条 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益的。

第九条 在突发事件及重大抢救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

第十条 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

第十一条 在各种意外事件发生时,爱护医院财产,见义勇为,保护了医院财产和群众利益,避免或减轻了损失者。

第十二条 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和两个文明方面成绩突出者。

第十三条 在后勤服务上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者。

第十四条 社会满意度超过95%的科室或个人。 第十五条 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区级奖励50元,市级奖励150元,省级奖励300元,国家级奖励500元,各级学会交流文章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赞扬的;或由于医德医风好,技术精良,收到病人的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牌匾等,或拒收红包的科室或个人,每次奖励100元(同一件事多份感谢信按一次计算)。

第三章 医德医风罚则

第十七条 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完成应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或为集体、同事不搭台、不补台,甚至拆台;或挑拨离间,影响团结和工作,扣发当事人100—300元。给医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发500—1000元,影响恶劣者予以辞退。

第十八条 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的,扣发责任人30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个人自行负责。

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顶、推、拖,扣发当事人50元,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辞退。

第二十条 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责任医师或科室没有给予很好的沟通与解决,而使病人向领导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