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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0 17:43:4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海商法笔记 添赋所得

询问条款Interpellation clause:保护出租人。 预备航次Preliminary voyage

从现处位臵开到交船港口就是预备航次,看看延迟交付是谁的过错,如果是不可抗力或者第三方原因,出租人可以不负责;但如果是出租人自己的过错,则需要承担责任。

注意:过了销约日并不表明就能索赔,除非能够证明延误是由于违约造成的,例如海难可成为出租人延误交船的免责理由、此时、承租人仅有权解除合同而并不权索赔。销约是承租人而非出租人的权利。

3.船舶维持

出租人应采取措施保持船舶符合适航或者其他状态。 正常磨损可以除外。

船舶维持条款一般会约定,由出租人负责船舶在租赁期内的维修、检查等事项。 由于一般出租人负责维修和检查,而承租人负有一般性的船舶维持义务,所以二者间可能产生冲突。“船舶的损耗程度已经远远超过正常的自然损耗,船东没有时间进行合理维修,则承租人应承担责任。” 4.还船

承租人向出租人交还船舶时,该船舶应具有与出租人交船时相同的良好状态,但船舶本身的自然磨损除外。

问题:还船时没有保持良好状态和出租人的维修义务如何协调?

【术语和条款】 船舶维持条款 自然损耗 还船条款

(二)关于租金

1.承租人应当准时付租 时间和金额

2.停租条款

船舶不符合约定的适航或其他状态而不能正常营运的,对因此而损失的营运时间,承运人不付租金,但上述状态是承运人造成的除外;租金可以在特定事件发生时停止支付。

一定要实际导致了营业时间的损失才能停付租金。 且,停租事由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注明。 船舶不能正常营运满一定时间以后才开始停租,但停租时间从不能正常营运时计算。 停租的判定要考虑船舶的故障情况与实际需求,如装卸设备的故障不能成为航运途中的停租事由、但却可以成为装卸阶段的停租事由。

3.最后航次问题

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根据约定的费率支付租金。 毕竟船舶不像飞机火车那么准时准点哇。

所谓最后航次,是指租船期间进行的最后一个运输航次。它可以分为合法的和不合法的。 经合理计算,完成最后航次的日期约为合同约定的还船日期,但可能超过合同约定的还船日期,承租人有权超期用船以完成该航次。超期期间的租金率按合同约定或市场价,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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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为准。

不合法最后航次,船长有权拒绝执行。

船长是出租人派出去的,会尽量维护出租人的利益。即使是合法航次,也有可能超期回来,超过的时间按合同约定的租金率或者市场价中较高的那个支付,以维护出租人的利益。

【术语和条款】

撤船withdrawal of vessel 宽限期grace period 停租条款off-hire clause

合法的最后航次legitimate last voyage 不合法的最后航次illegitimate last voyage 超期的时间overlap 提前的时间underlap

定期租船合同在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倾向给一个宽限期,租期越长,这个宽限期可能越长。但是如果当事人已经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松动的范围,这时候法院通常就不再宽容你了,一天都不能多了。

合法航次和停租条款的关系:后者只管租金的支付,不管租期的计算。

参考案例: The Golden Victory (2007);违约期的计算可否由于违约日后的不可抗力事由的出现而中断、缩短?将违约视为一种补偿、还是恢复?违约的补偿可以理解为将受损一方的一方利益恢复至未违约时的实际状态,而本案中、不可抗力事由的出现在未违约时亦会中断合同,故承运人说服了仲裁庭、裁定违约期计算的中断。但这种裁决在学术界引起了很大的正义,有学者认为,这种的裁定丧失了可确定性、而在一定程度上令司法裁决取决于未来发生的事情、不具有商业可确定性、是一种“回到未来”的裁决。

参考案例: The Achilleas (2008) 比较 The Sylvia(2010)

(三)合作完成运输任务

合作完成运输任务:分担运输中发生的费用和责任。 出租人负责船舶驾驶管理,承租人负责船舶的商业营运。

承租人应当保证船舶在约定航区内的安全港口或者地点之间从事约定的海上运输。 承租人应当保证船舶用于约定的事项。 承租人在约定下可以转租等。

简单地说,就是出租人管开船,承租人管这个船该怎么赚钱,所以船员需要听从承租人的指示。

雇佣与赔偿条款:在某些特定的事项里面,船长需要听从承租人的指示,如果因为这种听从而造成了出租人的损失,承租人需要赔偿。如果船长认为某一事项是违背了租船合同的,其可享有抗议权,提出抗议后、若发生损失则责任转嫁。

结论:承租人的命令不能是关于航行和船舶安全的,不能与本租约无关,也不能是不合理的。如果船长听从了承租人的无理、无关的命令,则实际损失仍应由出租人承担责任;但如果船长提出了抗议,则应由承运人承担责任,但船长的抗议权应在相关条款中有约定。

【术语和条款】

航行区域条款Trading limit 合法货物Lawful merchand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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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与赔偿条款Employment & Indemnity Clause 保留索赔权Under protest 转租条款sublet

三、航次租船合同下的权利义务

简单说,就是在一个特定的航次,由出租人提供并驾驶管理船舶,由承租人支付运费,并协助完成运输任务。

和定期租船合同相比:①航次租船合同不约定时间点,只约定一个特定的航次,约定交付地和目的地;②出租人提供并驾驶管理船舶;③交的钱也不叫租金,叫运费。

(一)出租人提供船舶

1.对船舶本身的要求

符合合同约定,适航(强制义务)

航次运输中承运人有适航和不绕航两项法定义务,无论合同有无约定,而且合同也不得对此做出更改。

2.到达装货港时间

约定的受载期间内提供,否则可解约,但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决定是否解约(和定期租船相同)。

(二)出租人驾驶和管理船舶

1.不绕航(强制义务)

2.船舶的配备、供应全部由出租人负责 3.管理船舶、货物

承租人支付运费:不得扣减、责任终止

有赔偿可以以后再算,但是运费必须先给足了 承租人协助运输:负责货物装卸

我国法下如何处理?合同法66、67、99、100条。 大家回去可以思考一下哦

【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九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一百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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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和条款】

满舱满载Full and complete 空舱费Dead freight

航次租船像公交车,你听人家的;定期租船像打车,虽然车和司机都不是你的,但是听你的;光船合同呢,就像你自己有驾照自己租了一辆车,什么都是自己说了算。

(三)关于运费支付

1.计算方式

运费率×货物数量(应写清装港还是卸港数量,因称量工具、运输途中的因素等可能不同),因此一般规定“满舱满载”条款,否则付亏舱费。 2.支付时间

预付或者到付,但到付一般和留置权相连。 【问题】货物受损是否影响到付运费的支付?根据出租人是否有责任,如果没有责任或可免责任,看货物是否全损,有争议。

运费不得扣减只是强调时间,到时候你必须支付,如果货物有损失,可能最后还得赔偿给货方。

定期租船合同中没有“运费不得扣减”的法定条款,由当事人自己约定(通常会规定得更加严格)。

3.效力

不可触动,是“一切利润之母”。

【术语和条款】

满舱满载Full and complete 空舱费dead freight

把船舱装满,把货物的载重量用足,如果货物不够满的话,就要规定空舱费了,就是没装满的部分也要按比例付款。

(四)关于货物装卸

1.时间费用

承租人负责货物装卸。时间已包括在支付的费用中,但装卸费是否应另付有争议。 船舶出租合同的支付方式不同,对货物装卸的约定也不同,看付费是以航次为单位还是以时间为单位,时间损失就由不同的当事人承担。在航次租船中,海上运输的快慢是出租人控制的,而货物装卸的时间是承租人控制的。

【术语和条款】 班轮条件liner term FIO-free in and out

FIOS-free in and out and stow理货

FIOT-free in and out and out and trim 平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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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只指费用还是包括责任分担?

具体的含义,一般要求合同中说明白,否则就很容易有争议。

2.装卸时间

装卸时间:合同约定的货物装卸可用的时间,承租人在期间内完成不用另付费用,超过则支付滞期费或滞期损失,提前则可能得到出租人奖励的速遣费。一般速遣费率是滞期费的一半。

装卸起算时间点:到达船舶、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实际准备就绪

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还没有准备就绪(比如上一批货物还没卸完呢)就下达了通知书,那一般认为这种通知书无效,装卸时间自然也不算,也没有回溯效力,必须等真的准备就绪之后再发一份新的通知书。

关于到达(书174页):泊位、码头或港口航次租船合同 期限的表示:工作日、晴天工作日、24小时连续晴天工作日 工作日:不算法定节假日的时间,工作的时间 晴天工作日:只算晴天的工作日

24小时连续晴天工作日:更加复杂,给你两个“24小时连续晴天工作日”,实际上可能有好几天哦。

如果没有单独对装卸时间的例外规定,一般合同的例外条款是不适用于装卸时间的,比如合同有不可抗力的例外条款,但是只要你没有在装卸时间中说明,这个不可抗力就不适用于装卸情况。教材上有一次蜜蜂蜂蜜的抬杠案子。

【术语和条款】 装卸时间laytime 滞期费demurrage

滞期损失damage for detention

比如合同说你在三天之内必须装完,如果没有,从此以后到第十天,要交纳滞期费;十天了还没装完,就要支付滞期损失。通常滞期损失的比率要高于滞期费,有惩罚的含义,但是也并非所有的合同都可以要求滞期损失。

速遣费despatch, dispatch money

你可以奖励速遣费,但是你不能催促承运人在约定时间以内完成装货。

晴天工作日weather working days, WWD 连续工作日running days

以港口习惯尽快装卸customary quick dispatch, CQD 预计装货准备就绪expected ready to load 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notice of readiness

无论靠泊与否whether in berth or not, WIBON 无论进港与否whether in port or not, WIPON

装卸时间的结束:装、卸时间分别计算、可调剂使用装卸时间、装卸时间平均计算。 重点是理解,不要求实际计算,教材上有个例子 一旦滞期,永远滞期;滞期时间非连续计算 不再扣除法定节假日了,

速遣时间的计算:节省的全部时间;节省的全部工作时间

【术语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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