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7 8:35:5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电气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

一、总则

1.电气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应遵循《电业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以下简称“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2.工作票签发人应由工区(所)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安全规程的生产领导、技术人员担任。 3.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应由安全监察部门每年审查并书面公布。 4. “两票”的保存期至少为一年。

5. “两票”管理要先把住执行前的审核关,考核重点应放在执行过程中,严禁无票作业、无票操作。 二、工作票

1、工作票使用前必须统一格式、按顺序编号,一个年度之内不能有重复编号。

2、第一种工作票应事先(最迟前一天)送到主控室。第二种工作票可在当日工作开始前送达。

3、工作票填写应字迹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4、运行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设备实际运行情况,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并符合现场条件,如不合格,应返回工作负责人,不受理该工作票。

5、运行人员审核工作票合格后,核实现场情况,在已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内填写现场已拉开的开关、刀闸及装设的地线等。并在“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和“补充安全措施”栏内填写相应内容,经核对无误后,方能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6、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

a. 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b. 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c. 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 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7、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8、工作票执行后加盖“已执行”章。

9、 使用过的工作票一张由检修保存,每月由专人统一整理、收存;另一张工作票按单位规定收存。

10、.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

票许可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11、第一种工作票填写标准

a. “工作负责人”栏填写施工班组负责人姓名。若多班组共用一张工作票,则填写总负责人姓名。

b. “工作班组”栏填写使用该工作票的所有班组名称。 c. “工作班人员”栏填写工作班组主要人员姓名。多班组共用一张工作票时,此栏只填写各班组负责人姓名,但共计人数应包括使用本票工作的所有人员。

d. “工作任务”栏应写清具体工作地点和相应的工作内容,多处工作也应逐项写清。

e. “计划工作时间”应根据调度批准的工作时间填写。 f. 安全措施的填写要求

f.1. “应拉开关和刀闸”栏填写因工作需要而应拉开的所有开关和刀闸(包括填写前已经拉开的开关和刀闸)。因工作需要而拉开的低压交、直流开关、刀闸、保险等。 “已拉开关和刀闸”栏由变电站当值人员填写,填写前应逐项核实现场情况。

f.2. “应装接地线”栏填写因工作需要装设接地线的地点或应合上的接地刀闸。

“已装接地线”栏由当值人员除按上述要求填写外,还应填写接地线编号。

f.3. “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栏内填写因工作需要所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