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奖学金评选制度试行中的几点补充说明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5 7:44:3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本学期奖学金评选制度试行中的几点补充说明

一、《江苏理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2013]183号)中第四章第九条关于智育成绩的计算有以下三点补充说明:

1.关于智育成绩的计算。从奥兰系统导出学生不含体育课成绩的该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如果该学生上学期没有可以兑换的创新学分和拓展学分,那么该平均学分绩点直接用五分制和百分制进行转换,作为该生的智育成绩计算。

2.关于拓展学分的使用。如果该生有可以兑换的拓展学分,计算智育成绩时,优先冲抵不及格公共选修课学分,按冲抵后成绩重新计算平均学分绩点。如果无需冲抵,则将所得拓展学分直接计入附加分,算入该生总分,智育成绩不再重复计算。

3.关于创新学分的使用。如果该生有可以兑换的创新学分,可以冲抵不及格专业选修课学分或公共选修课学分,按冲抵后成绩重新计算平均学分绩点。如果无需冲抵,则将所得创新学分直接计入智育实得学分,重新计算该生学期成绩绩点。

二、《江苏理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13]187号)中第三章第十条第(三)部分关于单项奖学金的评选有以下五点补充说明: 1.学业优秀奖,主要考虑因有违纪(红头文件的除外)、体育、宿舍规范分不符合条件的综合测评在前20%的学生。2014年考研国家分数线线下15分及以上者也可推荐。

2.专业技能奖,主要包含考取权威专业资格或等级证书,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者。

3.文明先锋奖,主要包含多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或校外公益组织联合发起的主题活动,或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获得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者(团队活动宣传报道也可)。

4.实践创新奖,主要包含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得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者(团队活动宣传报道也可)。

5.文体优秀奖,主要包含市级以上文体比赛获得名次或先进称号的学生(团体比赛也可)。

学生工作处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