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委托合同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2 22:25:2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二)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完成约定的检测工作,及时向甲方交付报告,并对其质量负责。

(三)检测项目属于工程类检测的,乙方应事先编制检测方案报送甲方。

(四)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日期进场开展检测活动。

(五)乙方现场检测时应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六)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应在获得检测结果后 1 日内通知甲方。

(七)在基桩、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及单位工程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建设工程检测报告确认证明》,对工程检测内容、数量和不合格项等情况作出说明。

第七条 对检测结论异议的处理

甲方对检测结论有异议的,可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相同,由甲方支付初检及复检费用;反之,则由乙方承担初检及复检费用。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专家论证解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在履行合同期间,一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检测服务费10%)。

(二)因甲方未履行义务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保质地完成检测业务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三)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者检测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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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由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错误的除外。

(四)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检测技术服务费,乙方有权不提交检测报告。

(五)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碧桂园官厅湖工程一期三标段所包括的工程楼号为:84#-86#、91#-111#,共计24栋别墅 。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 四 份,双方各执 二 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电话: 单位电话: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手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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