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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建设局关于
规范建筑工程相关手续办理流程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威宁县建筑市场,提升全县建筑行业质量、形象,经建设局2009年10月21日党组会议研究,就建筑工程相关手续办理形成统一意见,现将办理流程通 报如下,请各相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备案(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项目备案) 1、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二条、《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办法》。 2、申报材料
招标方式核准: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自行招标项目:⑴招标人自行招标申报表,⑵提供组织机构文件及工程技术人员名单及证书;代理招标项目:⑴招标代理申报表,⑵提供代理委托合同及代理单位资质证书;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招标投标有关材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审查备案;工程承发包合同备案: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 3、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审查 1、设定依据
财政部、原国家经贸委(财综[2002]55号)和财政部(财综函[2006]1号)文件。 2、申报材料
审查申请; 工程设计图纸; 购买新墙体材料的原始凭证; 缴纳墙改基金的收据。 3、收费标准
砖混结构、框架结构8元/平方米。 4、办理时限
按照申报时限。
三、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
办事程序:凡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申报材料:办理登记时,报监单位填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表》(一式六份),加盖报监单位公章,并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参建各方主体人员架构图、通信录; (3)中标通知书及施工预算;
(4)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代保管);
(5)施工合同(包括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6)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7)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施工组织设计(或分期专项施工方案)及报审表; (9)工程地质勘探及水文地质资料;
(10)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审查备案书、施工图;
(11)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单位见证人员授权书及见证员资格证;
(1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或旁站监理方案; (13)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及登记备案证书; (14)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特点须提供的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