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7 15:26:5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全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提升城镇发展水平,根据《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X政发〔X〕3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让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安居乐业为目标,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以打造关中西部城镇群为重点,以国家和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为抓手,着力增强城镇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优化城镇布局和体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做美城市、做强县城、做大集镇、做优社区,推动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坚持点面结合、统筹推进,深化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坚持纵横联动、协同发力、完善推进机制,优化政策组合,推动户籍、土地、财税、住房等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配套。

——坚持补齐短板、重点突破,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确保改革措施和政策落地生根。

(三)主要目标

年均实现1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到X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以上。“一市一区一路”城镇空间格局和“X镇级市—西周文化景区(县城)—重点镇—一般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的城镇体系基本形成,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市环境更加生态宜居;中心城区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显著改善,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逐步剥离户籍上附着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确保进城落户人员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三个1亿人”战略和《X市推进“三个1亿人”城镇化实施方案》,加快落实《X县推进“三个1亿人”城镇化实施方案》,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逐步放宽落户限制条件,允许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一定年限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职学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优秀农民工凭相关证件和证明可在

就业地办理落户。解决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县公安局牵头,人社局、各镇等配合)

2.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X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X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精神,深化全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落实入户调查制度,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动态信息。按照“谁招租、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招租人和用工单位的管理责任,着力提高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水平。按照“街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扎实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及居住证制发工作,确保信息准确鲜活。按照“权责对等、科学合理、渐次发展”的原则,以居住证为载体,健全完善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逐步拓展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领域和范围,逐步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使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县公安局牵头,人社局、各镇等配合)

3.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13年免费教育,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情况纳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督导评估体系。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普惠性民办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