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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5 0:59:5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15年度经销协议书

甲方:杭州维多利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厂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和平、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在规定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授权与认可

1.1 甲方授权乙方为区域经销商,负责甲方提供的各型号手动葫产品在江苏苏州地区的独家经销,如乙方要求新增辖区,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新增辖区内经销。

1.2 甲方负责提供检测合格的产品及合法的销售协议书及授权书给乙方,乙方在所辖区域内积极开拓销售网点,努力促销,完成双方认可的销售计划。 第二条 经销条款

2.1甲方严格执行独家授权,对乙方获得的甲方授权销售的劲腾品牌系列产品,在完成协议规定的销售量并无违规的前提下,甲方无权在乙方经销区就此系列产品另行设定其他经销商。

2.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认可乙方经销区域内销售量为每年_ 万元,以上销售量为甲方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得到乙方认同的最底销售量。因此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_ 日为止的销售量为 万元。

2.3乙方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订购首批产品。首批进货量为协议规定年销售量的 _20_%,即10万元。

2.4在本协议签订的前_3_个月,为甲方对乙方的考察期。在此期间,前1个月即_2015_年2月前乙方定货需10万元,后2个月即_2015_年3月-4月乙方定货量累计需达到10万元。考察期届满时,乙方达到上述定货量,为考察合格,方可执行本协议以下条款,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经销商。

2.5如果在协议的任何阶段里,乙方向甲方提出足够达到适用阶段订货量的定单并且甲方收到相应的货款,但因甲方的原因未接受或未完成这些订单而没有满足乙方定货量,则甲方不得行使2.3 ,2.4 条的权利。 第三条 预约订货和运输

3.1订货时,乙方应提前向甲方下书面订货单(以传真件为准),订货单应有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每份订货单均构成一份独立的购销协议,该订单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生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为该订单的当然条款。

3.2货物抵达地为销售地物流仓库,从仓库到安装地的短程路费由乙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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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价格和价格保护 4.1 甲方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和发布权均在甲方,甲方实行全国统一批发价格。 4.2凡完成100万以上与维多利签订的整机合同金额并完成付款的,并通过维多利经销商基本要求考核达到80分及以上的,可享受下年价格单1%的折扣 4.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经销商管理,按期填报月度销售信息反馈表,并保证其报表的真实性。否则,乙方将失去根据 4.3 条可以要求的任何权利。 4.4如果甲方在发出产品之日__20_天内,甲方降低了产品的进货价格,甲方将对降价之日前__30_天内的订货给予价格保护,甲方按新价格与乙方执行; 第五条 样机支持及付款支持 5.1为了更好的便于乙方做产品展示,甲方给予乙方样机支持总额不超过500元。 第六条 付款支持及返点政策 6.1甲方给予乙方的定额度的铺货金额,即拿货总额的10%; 6.2订单预付款50%,其余款项为60天的信用期,超过期限的按存款利率支付利息,超过90天未付款的,取消经销商资格; 6.3第二次订货前,需付清前次拿货的剩余货款,并支付订货预付款的50%; 6.4乙方完成双方所约定的最低销售额,并全额回款时,满足返利条件,对应金额的返点如下表: 销售回款额 50-80万部分 80-100万部分 100-150万部分 150-180万部分 180-200万部分 200-250万部分 250-280万部分 280-320万部分 320-380万部分 返点比率(按回款总额计) 4% 5% 6% 7% 8% 9% 10% 11% 12% 6.5返点返还方式: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截止统计(维多利收到全额货款后),在第二年以产品的形式返还,但每次折抵不超过订货值的20%。 第七条 市场推广和市场保护 7.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低价抛售或抬高售价均属违约行为。一旦违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决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协议。 7.2甲方实行区域独家经销规定。乙方只能在授权区域内销售本协议规定的产品,禁止跨区销售。乙方直接或通过辖区内第三方将其订购的产品在其授权的区域之外销售应征得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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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同意,并及时通知货物售出地区域经销商,违反前述规定擅自销售的,需以双倍的零售价格回购违规销售的产品,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视轻重进行惩罚性罚款直至终止本协议。 7.3乙方应积极有效的开拓市场,并监控其被授权销售区域内的违规销售行为,一经发现,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对举报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在_7_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并出具书面处理意见。 7.4为确保区域化销售、一体化价格的顺利实施,甲方在产品出厂之前对产品编列产品序列号,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全程对产品实施监控,且在开具销售发票时,必须将产品的序号标列在产品的销售发票上,并且按期提交月度销售信息反馈表。 7.5若年销售额达到150万元时,乙方可以甲方申请大客户项目支持,如:公司网络信息宣传支持、样机支持等; 第八条 店面陈列及广告投放 8.1甲方要求乙方在主要城市区内应将协议的两个系列的产品陈列在门店内,并在显要位置张贴由甲方提供的统一的宣传条幅和海报。 8.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广告及宣传资料,甲方负责全国性的广告和宣传展示,乙方负责经销区域内的广告宣传,宣传内容必须符合甲方整体企业形象,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第九条 技术交流支持 9.1甲方提供一年一次上门培训及一年多次维多利总部定点培训; 9.2乙方负责所经销区域的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如有技术难题,可向甲方请求支持,甲方有义务协助解决。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0.1乙方应保证:明确知道“_劲腾_”为甲方商标,乙方仅为销售、推广和宣传甲方产品,并以甲方认可的方式使用该商标。 10.2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对有关“劲腾”相关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导加以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甲方产品及其包装进行修改,不得随意加贴其他商标。 10.3对于乙方的错用和侵权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赔偿。 10.4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有权利、有义务在其经销区域内积极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对发现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通报甲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乙方不得违反甲方的价格政策,低价倾销或抬高价格销售甲方产品(附价格体系表)。 11.2乙方不得跨越本协议规定的经销范围,向辖区外第三方销售甲方产品。 11.3经销商授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发展经销商。 11.4乙方不得与其他经销商串通做出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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