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书之学生奖励通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2 4:30:2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学生奖励通知

【篇一:关于学生奖励的通知】

关于学生奖励的通知 各位老师和同学:

为了调动我校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学生学习的竞争意识,特在期末统考后给予优秀学生一定的奖励,以此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所设奖项如下: 一、 学前班:学习小标兵(取5名);

二、 优秀学生干部(每班2名),由班主任提供名单; 三、 年级总分奖

1. 一至三年级每个年级5名; 2. 四至六年级每个年级8名。 四、 单科奖

1.语文:每个年级取前三名; 2.数学:每个年级取前三名;

3. 英语:每个年级取前三名,但为了避免偏科,要求语文、数学都达到60分以上才有资格参选。若出现多人并列第一,则取消第二名和第三名,只设第一名。(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凯里市养小小学2013年6月20日

【篇二:关于印发《大学学生奖励条例(修订)》的通知】

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通知 校党文〔2014〕63号

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 学生奖励条例(修订)》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修订)》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河 南 理 工 大 学 2014年10月25日 — 1 —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以及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凡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在课余文化活动、科技创新、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优秀者,均可依据本条例获得相应奖励。 第二章 奖励种类

第四条 学生奖励种类分为: (一)学生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学金; — 2 —

4.特种奖学金。 (二)先进个人奖 1.优秀学生干部; 2.三好学生;

3.三好学生标兵;

4.科技创新及发明优秀奖; 5.文体活动优秀奖; 6.社会工作优秀奖。 (三)先进集体奖 1.先进班集体;

2.先进班集体标兵。 (四)其他奖励

第三章 奖励标准、比例及评选条件 第五条 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及比例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奖比例约占参评学生人数的3‰,具体以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为准,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奖比例约占参评学生人数的3%,具体以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为准,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生。 — 3 —

(三)河南理工大学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分为三个等级:

1.一等奖按照班级学生人数的3%评选,奖励1500元/生。 2.二等奖按照班级学生人数的5%评选,奖励1000元/生。

3.三等奖按照班级学生人数的20%评选,奖励500元/生。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学金分别依据《河南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学〔2010〕12号)、《河南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学〔2010〕13号)、《河南理工大学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和《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综合评定办法(试行)》进行评选。以上各类奖学金均不得兼得。 (四)特种奖学金 特种奖学金是社

会各界和校友支持学校办学,在我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如朱训教育奖学金、龙软科技奖学金、九鼎科技奖学金等)。特种奖学金将根据社会各界和校友在学校设立奖学金的具体要求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条 先进个人奖评选比例及奖励标准

1.优秀学生干部:每个学生班级评选出1名,各学院学生会评选出4名,学校学生会评选出8名。

2.三好学生:按班级学生人数的10%评选。

3.三好学生标兵:按学院参加综合评定人数的1%评选。

4.文体活动奖:按学院参加综合评定学生人数的7‰评选, — 4 —

奖励200元/人。

5.社会工作优秀奖:按专业学生人数的3‰评选,奖励200元/人。 先进个人奖按照《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进行评定。被评为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除颁发证书外,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获得全国或省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除上级给予奖励外,学校再分别奖励奖金500元、200元。

第七条 先进集体奖评选比例及奖励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