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25 20:37:5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XX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为加强危重孕产妇急救建设,畅通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及时、迅速、有序的抢救危重孕产妇,提高产科应急救治能力,确保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救治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负责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的指挥组织工作、协调全院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办公室主任由刘秋吾同志兼任。

(二)成立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小组:专家小组成员接受危重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领导,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接到抢救通知后,服从派遣,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抢救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小组负落实危重孕产妇抢救、保障急救抢救医疗资源的

配备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危重孕产妇抢救个案,负责危重孕产妇的抢救评估和报告。 二、适用范围

在县域范围因各种妊娠合并症、并发症或其它因素危及孕产妇生命安全的危重孕产妇的抢救。 三、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危重孕产妇救治领导小组职责及要求。

1.负责领导协调和指挥急危重孕产妇急救通道运转管理和施救工作,监督院前、院内急救工作质量和落实情况,确保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2.建立健全母婴安全协调机制,组建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组,指导和参与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

3.解决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市中心血站和“120”急救中心全力配合救治工作。

4.定期开展辖区内孕产妇救治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承担辖区内产科人员的进修学习工作;定期开展科室内医护人员的业务学习及培训;在危重孕产妇救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定期开展危重孕产妇急救治应急演练。

(二)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组职责及要求。

1.在危重孕产妇急救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应急抢救工作。

2.按照危重孕产妇救治领导小组统一调派,在接到急救任务后应第一时间赶到指定地点参与施救,保证抢救时间和施救质量。

3.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应急工作,临时外出应做好二线排班。 四、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待产孕妇患有重度高危因素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400ml,经半小时积极处理后病情无明显好转或出血量继续增多的,应立即报告医务科,进入预警状态。

Ⅱ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院期间患有各种危及生命安全的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800ml的,应立即上报医务科,启动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住院期间患有各种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或处于危重状态或重要脏器功能不全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1500ml以上的,应立即上报医务科并启动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及时请相关专家进行抢救或转诊患者。

五、启动及抢救、转诊程序

(一)符合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首诊医护人员应立即汇报科主任,同时报告医务科及分管领导(节假日汇报总值班),启动院内应急抢救。

(二)危重孕产妇救治小组成员接到启动响应电话,应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响应,及时了解病情,根据病人具体情况做好人员、物资调配工作。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及时报告相应危重孕产妇救治领导小组。

(三)接诊危重孕产妇后,危重孕产妇急救小组必须积极进行院内抢救,视病情需要确定就地抢救或转诊,必要时请上级专家电话或现场会诊。病人确需转院的,应做好转院途中的人员、物资保障。上级会诊专家到达之前,做好输血、手术或转诊的各项准备。专家到达之后,双方积极配合进行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