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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法规类别】科技成果鉴定奖励 【发文字号】黔府发[2017]37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12.23 【实施日期】2017.1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黔府发〔2017〕3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推动我省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加快转型发展,省政府决定,对为我省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根据《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经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省政府批准,授予贵州医科大学官志忠教授省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低压复合反渗透膜产业化关键技术与应用”等4项成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龙洞堡机场车站隧道修 1 / 2

建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等15项成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多相高分子阻燃

材料的结构调控与阻燃性优化关键共性技术集成与应用”等57项成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授予“新类型锰矿深部找矿预测关键技术与整装勘查工程化应用”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一等奖,授予“贵州火龙果产业化关键技术集成与推广”等19项成果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二等奖;授予凯文·大卫·海德教授等3名科学家省科学技术合作奖。 全省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官志忠教授等获奖者学习,继续发扬团结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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