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机械操作规程汇编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9 2:08:3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内蒙古东源水利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机械设备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批准: 刘云龙 审核: 苍 青 编制: 孙伟东

内蒙古东源水利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一日

第一章 安全生产岗位操作规程

一、目的

1.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规范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准则,以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以《中华人名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并遵照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现行安全技术规程及相关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保养规程的要求进行编制。

3.本标准规定了总公司及各单位、项目部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规范。 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项目部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管理和岗位操作。 三、编制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以下所列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均按最新颁发的版本执行。 GB4792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5144 《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306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GB11375 《热喷涂操作安全》 GB13349 《爆破安全规程》

GB516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 JGJ80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DL/T5370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DL/T5371 《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DL/T5372 《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四、运输工种 1.汽车司机

1.1 汽车司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名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1.2 汽车司机应持有有效驾驶证、行车证;不得驾驶与证件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得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1.3 车辆不得超载运行,不得带病作业。发动机未熄火前,不得添加油料。 1.4 车辆上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设置在明显、方便摘取的位置。

1.5 油料着火时应用灭火器、砂土、湿麻袋等物扑救。电线着火时,应立即关闭启动开关、拆除一根蓄电池电线以切断电源。

1.6 每日第一次发动机启动前,应按照例行保养规定的项目,做好各项检视工作。 1.7 启动时应拉紧手制动器,变速杆应放在空挡位置,有动力输出的车辆应将取力器操作杆(或操作开关)置于空挡或脱离位置,自卸汽车的车厢举升开关应处于停止位置。 1.8 带有液压助力转向装置的汽车,在液压油泵缺油的情况下,不得启动发电机。

2

1.9 冬季不得用火烘烤燃油管路、燃油箱,汽油发动机应用热水、蒸汽预热。柴油机除采用上述方法外,还可烘烤机油盘。使用气动刹车装置的车辆应排除出气筒及管路的油水。 1.10 有预热装置的汽车,在启动时应利用预热塞。电源接通时间为0.5min-2min,当预热指示器呈现桃红色时停止。如温度较低,可连续预热2-3次后启动。

1.11 每次启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s,间隔时间不得小于20s,连续启动不得超过三次。 1.12 启动后应保持怠速运转3-5s,然后将转速提高到1000-1500r/min,使水温与机油温度逐渐上升到50-60℃。发动机温度未上升前不得进入高速运转;也不可在低温时进行长时间的怠速运转。

1.13 发动机启动后,按例行保养规定进行启动后的检视工作。待温上升后,经低、中、高速运转,检查发动机应无异常声响,各仪表、警告信号或蜂鸣器的工作情况应正常,应无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特殊气味。保修后第一次启动发动机,还应检查液力转向助力器的液压油油位。

1.14 不得在陡坡、冰雪、泥泞的滑道,交通情况复杂的路段,采用拖、推、滑行等方法启动发动机。

1.15 起步前各部位应处于正常状态,温度、气压表读数符合规定,全部警告信号解除。 1.16 上坡起步时应使用手制动器。

1.17 在冰雪或泥泞道上起步时,不得猛踩加速踏板、猛抬离合器踏板,使车辆遭受来回冲击方法来实现起步。

1.18 汽车起步后,应调节百叶窗或散热帘的开度,使发动机迅速升温,并保持水温稳定在80-90℃的范围内。

1.19 应根据车型、拖载、道路、气候、视线和当前的交通情况,在交通规则规定的范围内,确定适宜的行驶速度。在良好的平路上,应使用经济车速,不得超速行驶,起步后温度未升到70℃时,不得挂入高速档。

1.20 后车与前车应保持安全车距,在公路上行驶时,应不小于30m;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km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m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km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m;遇气候不良、雾、雨、雪或道路不明时,应适当增加。

1.21 行驶中不得将脚踩在离合器踏板上,并避免使用紧急制动,行驶中应注意避让尖石、铁钉、棱角物、拱坑、碎玻璃等物并及时清除嵌入轮胎间的石块。 1.22 行驶时发动机应无杂声,电气部分应无异味散发。 1.23 工地运输的所有车辆不得搭乘与工程建设无关的人员。

1.24 过桥时应减低速度,不宜在桥上变速、刹车或停车。对洪水后或不熟悉的桥梁应事先下车观察清楚,方可通过。

1.25 涉水前应观察水深和流速,将线路电线妥善收好以防水,拆去风扇皮带,低速通过,不应中途停留或变速。涉水后应缓行,适当刹车,使刹车片中的水分蒸发。

1.26 重车下坡时应少用制动,选择合适的档位,辅以间歇制动,控制车速,不宜紧急制动。 1.28 雾天行驶应开启小光灯和防雾灯,按能见度掌握车速,能见度在30m内,则时速不应超过15km,并多鸣短号,不得超车;能见度在5m以内,应停止行驶。 1.29 在冰雪路段行车,应安装防滑链条减速行驶。

1.30 通过无信号灯,无交警指挥及视线不清的交叉路口或转弯时,时速不得超过30km。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