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贤淼-社会保障国际比较(双语)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1 14:59:1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一·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标志

1、社会保障制度进入质的飞跃阶段,其标志是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项目——社会保障事业的出台,从此,社会保障制度开始制度化。

德国是第一个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其原因:

①、 德国工人运动的迅猛发展; ②、为了加快工业发展和对外扩张; ③、德国新历史学派的出现。

2、社会保障制度由社会救助中萌芽,以社会保险为主干,继续向外扩展,它以美国20世纪30年代颁布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为标志,终于使社会保障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经济社会制度。

二·社会保障制度产生和发展的思想基础

1、德国新历史学派福利国家理论,为社会保障制度赖以产生的直接理论基础;

2、英国经济学家庇古的《福利经济学》,为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公平化原则;

3、凯恩斯经济理论,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制定经济政策和重建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依据;

4、贝弗里奇计划,成为社会保障思想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三·社会保障利息的基本内容

(一)、社会保险

1、定义:以国家为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而无工作即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这些劳动者以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使之能继续维持基本生活水平,从而保证劳动力再生产和扩大生产的正常运行,保障社会安定的一种制度。 2、特征:普遍性、强制性、互济、补偿、储蓄性、自我保障性。 3、内容:生育、失业、工伤、疾病、老年、死亡、残障社会保险 (二)、社会救济

1、定义:亦称社会救助,是国家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 2、对象:①、无依无靠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公民;

②、有劳动能力并有收入,但因意外灾害降临,遭受沉重的财产甚至人身损失,一时生活困难的人; ③、有收入来源,但生活水平低或仅相当于国家法定的最低标准

的公民;

3、内容:①、贫困救济:救济对象主要是城乡突遭疾病、死亡,以及因企业破产倒闭而影响基本生活的困难户,包括农村一些因季节性缺粮二断炊的人员;

②、灾害救济:对因受到洪水、地震、台风、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的侵袭二失去生活保障人员的救济,也包括对遭受战争之苦的地区和人民的救助。

救灾工作三种形式:经济救济行为;灾害预防;灾害预警服务。 (三)社会福利

1、定义:广义,是社会保障的同义语,包含公共文化、教育、卫生和社会救济,以及社会保险在内;狭义,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等共同组成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高层次。

2、特征:①、权利义务方面的单向型;②、资金来源方面的单一型;③、保障手段方面的服务性; ④、反映方面的策略性; ⑤、保障获取方面的普及性; ⑥、保障标准方面的一致性; 3、形式:①、现金形式的付给; ②、实物形式的付给; ③、社会服务形式的提供; ④、教育与职业训练项目。

4、内容:未成年人福利;老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劳动者福利; (四)、优抚安置

社会保障中的特殊保障。对象包括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退伍、复员、转业军人,军籍离退休人员,牺牲或病故军人家属,革命伤残军人及特殊时期的特殊对象。

四·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阶段;

前社会保障阶段;社会救助型…;社会保险型…(现代社会…);社会福利型…(高级社会…)。

五·社会保障模式。

(一)、自保公助型:在立法基础上,遵循效率与公平相结合原则,在资金筹集方面多体现自我保障,辅助以国家补偿机制,为公民提供一系列基本生活保障。

1、典型国家:德国、美国、日本及一些西欧国家。 2、特征:

①、政府制定有关社会保障立法,作为社会保障实施的依据。 ②、社会保险为强制性保险,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雇主为雇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各国政府以不同标准拨款资助。 ③、社会保险覆盖面广几乎覆盖全体社会成员。

④、保障项目有多有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们生、老、病、死、失业、伤残的后顾之忧。

⑤、资金来源以个人和单位为主,同时争取社会各界的资助,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有利于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增强社会保障的经济实力。

3、美国社会保障的特点: (1)强调“自助”,即社会福利基本上由本人提供;

(2)资金来源多渠道。社会保障基金由联邦政府、地方政府、企业、非引力组织和个人共同支付;

(3)实行以企业和州政府管理为主,联邦政府支持的管理方式; (4)实行差别化社会保障。社会保障主要倾斜两头:即保儿童和老人。

美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特点:内容庞杂、覆盖面广、多渠道集资、多层次管理。

4、德国社会保障制度

(1)基本内容:养老保险、工伤事故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儿童津贴、供养战争受害者、社会救济。社会保障金的筹集一般是雇主和雇员各承担50%,特殊项目由国家资助。

(2)基本原则:①、社会保障要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②、社会保障要保持在收入再分配的合理范围内,以维持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而这内在统一;

③、社会保障应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合理负担; (3)特点:①、贯彻“资金资助”原则; ②、公平与效率两大目标的兼顾;

③、社会保障管理高度自治; ④、国家社会关注原则; (4)对我国的启示:

①、社会保障模式和水平要适应我国的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实力; ②、社会保障要坚持强制性,体现共同负担的社会化原则; ③、要解决好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平衡;

④、要变失业被动保险为就业积极保险,要侧重再就业; ⑤、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

⑥、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制建设,完善基金监督机制; ⑦、拓展保障资金的来源渠道;

⑧、加强培训社会保障的专门人才。 (二)、国家福利型:在立法基础上,由国家充当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角色,由财政负担主要资金来源,保障范围广泛,保障项目齐全,保障水平较高,充分体现公平的一种制度安排。 1、典型国家:英国、瑞典以及北欧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