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投资用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权)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 17:17:2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二十一条 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在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以决议的方式将任期未满的董事罢免。

第二十二条 董事不得在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单位、实体兼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事会和董事长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选举确认董事长,董事长由fxhs管理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对董事会负责。董事长在任期届满前,董事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并决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

10、决定公司的基本规章和制度。 11、决定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处置业务;

12、决定公司出售、抵押、担保、租赁、转让或处置(包括购买及处置)资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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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决定公司、股东的关联交易;

14、决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及借款事项;公司融资贷款事项; 15、决定股东以持有公司股权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16、提起或仲裁超过10万元的诉讼,或就金额超过10万元的诉讼进行和解;

17、与任何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

18、决定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9、重大业务协议的签订;

20、公司年度薪酬总额以及高管年度薪酬总额和福利计划的确定与变更、劳动协议范本的制定;

21、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董事参加。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参加,可由董事或股东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参加。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主待。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或代理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对职权范围内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第七章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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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设财务总监,必要时可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5、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6、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三十一条 在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会或董事长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为行使职权。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应定期或按照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以下工作情况,并保证该类报告的真实性:

1、公司的经营情况; 2、公司的资产和财务情况;

3、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4、重要职员变动情况。 总经理应接受监事的监督。

第三十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客户资源、渠道资源及其他资源从事、参与任何业务。

第八章 监事

第三十四条 公司不设立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fxhs管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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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五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长、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三十六条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2、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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