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7 6:58:0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识别、获取、评审、更新适用于本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获取、更新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以及适用性确认。 三、职责与分工

公司及所属各门店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由各门店汇总上报公司安保部,安保部上报公司企管部,企管部负责最后的发布工作。公司及所属各门店安保部负责下列工作:

1、负责对变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规定进行识别、获取和评审。

2、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变化情况。

3、每年定期评审获取并使用的法律法规确保其在有效期内。 4、定期评审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规定。

5、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将更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规定融入标准化系统,以及安全责任制,制度和操作规

程中。

6、通过行政主管部门、互联网等渠道获取变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规定。

7、列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规定的更新清单,将更新的法律法规形成文本,及时发放给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发放到相关人员。 四、内容与要求

工作程序 1、获取途径

(1)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要求和标准从专业报纸、杂志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

(2)从本市、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等部门获取市、区等地方性,生产安全法规和规定。

2、 收集范围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2)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3)集团公司、执法机关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4)国家公约等。 3、适用性确认及融入

(1)总部安全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确定我公司生产、装修改造等各类职业安全标准的适用性。

(2)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需要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或补充完善已有的管理制度的,安保部应及时对制度进行补充、修订

和更新。

(3)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需要有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作为保证的,公司及门店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应的方案或措施,并宣贯执行。 4、法规的传达与培训

(1)公司及各门店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调查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调查的方法可以采取知识竞赛、问卷调查、专题会议等方法进行。

(2)各门店安全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法律、法规及标准内容传达相关部门、相关方。

5、法律法规的合规性评价

总部安全主管部门每年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合规性评价,且两次评价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下列情况下可增加评价频次:

(1)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生改变时; (2)管理体系发生较大变化时;

(3)管理体系运行出现与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不符合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