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异常分析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11:15:4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煤矿瓦斯异常分析制度

为加强矿井瓦斯管理,分析排查瓦斯异常隐患,实现超前预警、超前治理,防止瓦斯超限,杜绝瓦斯事故,根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防治瓦斯超限管理办法》(〔2015〕117号)、《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矿井瓦斯异常区管理规定(暂行)》(〔2015〕261号)文件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制定《**煤矿矿井瓦斯异常分析制度》。

一、瓦斯异常是指在正常通风条件下,采掘工作面出现的:瓦斯浓度较大,经常处于临界状态;瓦斯浓度较小,但变化幅度较大;瓦斯浓度逐渐增大;打钻时喷孔、顶钻、卡钻;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测定参数超指标等现象。

二、瓦斯异常“零”汇报

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监测到瓦斯异常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科(区)、调度室汇报,同时,继续观察瓦斯异常变化情况,并做好瓦斯异常情况记录。

2、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通风科(区)值班领导接到监控室值班人员瓦斯异常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通风科(队)井下跟班领导、现场专职瓦斯检查员或就近瓦斯巡检员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并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⑴ 当瓦斯浓度不超过预警值%时,通风科(队)跟班队干、瓦检员要迅速查明原因,并督促现场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瓦斯超限。

⑵ 当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不超过1%时,现场必须停止作业,预警断电;通风科(队)跟班领导、瓦检员要迅速查明原因,向矿调度室汇报瓦斯异常情况,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主任、通风科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汇报,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析核实原因,制定措施,然后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科(队)领导组织实施,防止瓦斯超限。

⑶ 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现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发出警告,在不受瓦斯威胁的安全区域内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主任、通风科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矿长汇报,同时向义煤公司调度室报告。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科(队)领导组织实施,防止瓦斯超限。

3、采掘及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煤体位移、喷孔、顶钻、卡钻等瓦斯动力现象时,现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发出警告,在不受瓦斯威胁的安全区域内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主任、通风科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矿长汇报,同时向义煤公司调度室报告。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科(队)领导组织实施,防止瓦斯超限。

4、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测定参数超指标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防突措施,经矿长签字后,报义煤公司审批,然后组织实施,防止瓦斯超限和煤层突出。

三、瓦斯异常分析 1、分析范围

出现瓦斯监测数据异常、瓦斯基础参数超标的采掘工作面、采区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及其它通风地点。

2、分析重点

⑴ 采掘工作面突然出现绝对瓦斯涌出量变化,幅度在20%以上; ⑵ 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经常处于%以上;

⑶ 采掘工作面爆破后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一月内超过2次; ⑷ 采掘生产期间,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较正常情况下瞬时增大值超过%;

⑸ 掘进工作面停风时,30min内瓦斯浓度达到2%或以上;

⑹ 采掘及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煤体发生位移、喷孔、顶钻、卡钻等瓦斯动力现象;

⑺ 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

⑻ 煤层瓦斯含量大于5m3/t、瓦斯压力大于; ⑼ 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测定参数超指标; ⑽ 存在其它瓦斯涌出异常情况。 4、分析内容

经人工检测与安全监测系统数据比对,确系瓦斯异常,分析以下内容: ⑴ 通风系统情况:独立回风系统、风量变化、通风设施、主(局)扇运行情况等;

⑵ 地质构造情况:煤层赋存、地层产状、构造形态等; ⑶ 采掘工艺情况:采掘方法、循环进度、落煤量等; ⑷ 瓦斯抽采情况:抽采工艺,抽采系统运行状况。 5、分析方法

⑴ 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通风副总、地测副总、通风区(科)、地测科、生产科、防冲科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分析小组,对瓦斯异常信息进行分析,查找出问题原因,制定预防、整改措施,并做好分析记录、建立瓦斯异常涌出分析台帐。

⑵ 瓦斯数据分析方法采取即时分析法和定期分析法两种。

即时分析法:人员检查或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以上或瞬时增大值超过%)要及时分析,由矿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组织,瓦斯异常分析小组成员参加,对瓦斯数据异常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制定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