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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0/1 15:14:2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XXXX年公诉环节补充侦查调研报告(可编辑)

公诉环节补充侦查调研报告检察院公诉过程中的补充侦查活动是刑事诉讼活动的一个重要诉讼环节它是指在提起公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而移送起诉的案件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进行补充的诉讼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且以两次为限。

补充侦查作为侦查活动的延续它对于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惩罚犯罪、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公诉机关的补充侦查要求往往得不到侦查机关的良好回应甚至退而不查、查而不细、悬案不报、甚至二次补充侦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这些突出问题影响公诉案件质量拖延诉讼时间严重浪费了司法资源。

从而导致积案增多增加了诉讼成本影响了办案效果。

笔者试以对补充侦查案件的基本情况、导致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对策以求在司法实践中更好的行使补查权提高办案效率。 一、补充侦查案件的基本情况

、从数量上看退补案件数呈现上升态势。

近几年来随着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增加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也

在逐年呈上升趋势。

而从补充侦查的事项上看多数集中在实体问题上的补充侦查。 如要求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明、抓获经过等方面内容。

、从补充侦查案件性质来看多为抢劫、盗窃、故意伤害、诈骗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案件。

从补充侦查案件类型来看多为一人多起或多人多起类的案件。 因为相比一人一起的案件而言一人多起和多人多起类的案件内容复杂需要收集的证据种类、数量更多。 二、补充侦查案件的原因分析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偏高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立法方面的原因

例如:故意伤害案件对于被害人的伤情进行鉴定以确定是否追溯或追溯的标准同时法律也赋予了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但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鉴定的时间只规定在审判阶段不算入审判期限而在审查起诉阶段并没有此规定这就意味着在审查起诉阶段重新鉴定的时间必须算入审查起诉期限中。

鉴定结论往往是案件的核心证据重新鉴定的结论出来之前公诉部门不能对案件审结这就导致只要出现当事人要求重新鉴定案件就必须退补因为重新鉴定的时间一般占用了审查起诉期限的大部分时间。

如赵某故意伤害一案对被害人王某的伤情鉴定为轻伤。

在审查起诉期限还有十五天的时候被害人王某对伤情鉴定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而鉴定又非一两日就可以作出的。

等到审查起诉期限届满重新鉴定仍未得出结论检察机关只能退回补充侦查。

(二)侦查机关的原因

、对审查逮捕工作性质认识的偏差。

现在很多侦查机关将审查逮捕部门对犯罪嫌疑人的批准逮捕标准就视为公诉标准而案件一旦批准逮捕后便不再注重案件证据的充实、核实和固定对案件可能涉及其他罪名的证据也不再收集直接将案件移送到公诉部门进行审查起诉。

例如在某抢劫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将抢劫来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销赃而对明知是赃物仍予以购买的人就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只对已批捕的盗窃罪名进行调查取证对其他相关人员的犯罪事实就不重视了以致于遗漏了应当予以追究的犯罪嫌疑人。

、证据方面缺乏系统、规范性。 ()言词证据缺乏系统性。 部分侦查人员的证据意识比较淡薄。

移送的案件中关于主观故意的证据往往仅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在犯罪嫌疑人翻供的情况下就难以定罪。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询问证人的时候往往内容缺乏关联性、针对性、系统性而该证据在移送案件之前又未有针对性地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