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预算费用组成与取费准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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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国家经贸委 二零零二年第16号通知

公布《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2002年版)

二零零二年第16号

为规范电力建设市场秩序,加强电力工程造价管理,完善电力工程建设定额体系,根据《电力工程建设定额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国经贸电力[2001]712号)的规定,现批准发布《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2002年版),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标准与电力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以及相应价目本配套使用。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印)

二OO二年四月一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在基本建设中统一火力发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的内容组成、费用分类及计算口径,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正确处理有关各方的经济利益提供依据,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建标[1993]894号)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电力行业的具体情况和招、投标需要制定。

第三条 本标准作为电力工业基本建设的行业标准,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下述范围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扩建工程开工期与前一期工程最后一台机组投产期相距3年以上或本期建设机组等级大于前一期机组等级的工程视为新建。

火电:单机容量50~600MW,其他机组可参照执行。 送变电:电压等级35~500kV。

第四条 本标准所称建设预算是指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涉外预设计投资估算及最终版)及施工图预算。

第五条 按本标准编制的建设预算是国家批准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重要依据,是业主编制标底的重要依据。从事建设的各法人之间经济利益关系,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六条 严格杜绝通过建设预算进行乱收费。在本标准之外,确有必要增列新的项目者,必须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为依据。 第二章 费用构成

第七条 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是由建筑工程费、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和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生产流动资金组成。

第八条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构成

(一)直接工程费

1.基本直接费: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2.其他直接费: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2)夜间施工增加费; (3)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4)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 (5)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3.现场经费: (1)临时设施费; (2)现场管理费。 (二)间接费

1.企业管理费: (1)企业基本管理费;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 (3)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和住房公积金。 2.财务费用。

3.施工机构转移费。 (三)利润 (四)税金

第九条 设备购置费的构成 (一)设备原价; (二)设备运杂费。

第十条 其他费用的构成 (一)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

1.建设场地征用费; 2.旧有设施迁移补偿费; 3.余物拆除清理费。 (二)项目建设管理费

1.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费; (1)建设项目法人基本管理费; (2)标书编制费。 2.前期工程费。 3.设备成套服务费。 4.备品备件购置费。 5.工程保险费。

(三)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1.研究试验费; 2.勘察设计费;

3.设计文件评审费; 4.工程监理费; 5.设备监造费;

6.电力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费。 (四)生产准备费

1.管理车辆购置费;

2.工器具、办公、生产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3.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

4.整套启动试运费及分系统调试费。 (五)其他

1.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 2.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

3.预算定额编制管理费、劳动定额测定费。 (六)基本预备费 第十一条 动态费用 (一)价差预备费; (二)建设期贷款利息。

第十二条 铺底生产流动资金 第三章 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是指建筑安装产品生产过程中直接消耗在特定产品对象上的有关费用。它由基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 第十三条 基本直接费

基本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它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一)人工费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流动施工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