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1/4 16:29:4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信访工作职责
一、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二、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信访情况,定期统计,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承办上级信访机关,党政领导和镇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
四、承办镇领导决定的由信访人员初查的案件。
五、认真办理上级信访机关、党政机关交办的和本镇直接受理的信访案件,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信访件。
六、调查研究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修改、完善信访工作规章制度。
七、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八、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访工作人员守则
一、忠诚党的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直履行职责,刻苦钻研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为信访工作服务。
二、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文明、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杜绝官僚、“衙门”作风。
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
四、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办事讲求效率,反映情况实事求是。
五、服从组织领导,严守工作秘密;团结共事,顾全大局,注重发挥集体作用。
来访人员须知
1、来访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3、要遵守信访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上访秩序,提倡文明上访。
4、来访人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通过正当的途径,运用正确的方法反映问题。
5、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道听途说,随意夸大或歪曲事实,更不能捏造材料,诬告他人。
6、要服从组织的处理,不坚持过高要求,不得无理取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