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6 2:08:3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围护结构系统 … … 8.0.2 鉴定单元的可靠性等级,应根据其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系统的可靠性评级评定结果,以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为主,按下列原则确定:

1 当围护结构系统与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的等级相差不大于一级时,可按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中的较低等级作为该鉴定单元的可靠性等级。

2 当围护结构系统比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中的较低等级低二级时,可按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中的较低等级降一级作为该鉴定单元的可靠性等级。

3 当围护结构系统比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中的较低等级低三级时,可根据本条第2款的原则和实际情况,按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中的较低等级降一级或降二级作为该鉴定单元的可靠性等级。 9 工业构筑物的鉴定评级 9.1 一般规定

9.1.1 本章条文适用于既有工业构筑物的可靠性鉴定评级。

9.1.2 工业构筑物的性鉴定,应将构筑物的整体作为一个鉴定单元,并根据构筑物的结构布置及组成划分为若干结构系统进行可靠性等级评定,构筑物鉴定单元的可靠性等级以主要结构系统的最低评定等级确定;当非主要结构系统的最低评定等级低于主要结构系统的最低评定等级两级时,鉴定单元的可靠性等级应以主要结构系统的最低评定等级降低一级确定。

9.1.3 构筑物结构系统的可靠性评定等级,应包括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评定,结构系统的可靠性等级应根据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评定结果以及使用功能的特殊要求,可按本标准第7.1.2条规定的原则确定。

9.1.4 结构系统的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应综合考虑构筑物特殊的使用功能要求,可按本标准第7章有关规定评定。

9.1.5 结构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应根据结构类型按本标准第6.2节至第6.4节的有关规定评定。

9.1.6 构筑物结构分析,应在调查的基础上,遵循其专门设计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 9.1.7 烟囱、贮仓、通廊、水池等工业构筑物的鉴定评级层次、结构系统划分、检测评定项目、可靠性等级宜符合表9.1.7的要求。 表9.1.7 工业构筑物可靠性鉴定评级层次、 结构系统划分及检测评定项目 层次 层名 Ⅰ 鉴定单元 Ⅱ 结构系统 Ⅲ 结构或构件 a、b、c、d 可靠性等一、二、三、A、B、C、D 级 四 地基基础 筒壁及支撑结构 鉴定评级烟囱 内容 ―― 承载能力、损伤、裂缝、倾斜 隔热层和内衬 附属设施 贮仓 地基基础 ―― ―― ――

仓体与支整体性 撑结构 ―― 承载功能 承载能力 使用状况 变形、损伤、裂缝 侧移(倾―― 斜) 附属设施 通廊 地基基础 通廊承重结构 ―― ―― 同厂房上部承重结构 围护结构 同厂房围护结构 水池 地基基础 池体 附属设施 ―― 承载能力、损漏 ―― 9.2 烟囱 9.2.1 烟囱的可靠性鉴定,应分为地基基础、筒壁及支撑结构、隔热层和内衬、附属设施四个结构系统进行评定。其中,地基基础、筒壁及支撑结构、隔热层和内衬为主要结构系统应进行可靠性等级评定,附属设施可根据实际状况评定。

9.2.2 地基基础的安全性等级及使用性等级应按本标准第7.2节有关规定进行评定,其可靠性等级可按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中的较低等级确定。

9.2.3 烟囱筒壁及支撑结构的安全性等级应按承载能力项目的评定等级确定;使用性等级应按损伤、裂缝和倾斜三个项目的最低等级确定;可靠性等级可按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中的较低等级确定。

9.2.4 烟囱筒壁及支撑结构承载能力项目应根据结构类型按照本标准第6.2节至第6.4节规定的重要结构构件的分级标准评定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用效应计算时应考虑烟囱筒身实际倾斜所产生的附加弯矩。 2 当砖烟囱筒身出现环向水平裂缝或斜裂缝时,应根据其严重程度评定为c级或d级。

9.2.5 筒壁损伤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评定等级: a级:筒壁结构对大气环境及烟气耐受性良好,或者,筒壁结构防护层性能和状况良好,无明显腐蚀现象,受热温度在结构材料允许范围内; b级:除a级、c级之外的情况; c级:在目标使用年限内可能因腐蚀或温度作用,影响结构安全使用。 9.2.6 钢筋砼烟囱及砖烟囱筒壁的最大裂缝宽度项目应按表9.2.6评定等级。 表9.2.6 钢筋砼及砖烟囱筒壁裂缝宽度评定等级

烟囱分类 砖烟囱 全高 高度分区 裂缝宽度(mm) a 无明显裂缝 钢筋砼烟囱(单顶端20m以内 顶端20m以外 Ⅰ-B环境 ≤0.15 ≤0.30 B ≤1.0 ≤0.5 c >1.0 >0.5

管) Ⅰ-C环境 Ⅲ、Ⅳ类环境 注:表中环境类别与作用等级的划分,符合本标准第4.1.9条的规定。

≤0.20 ≤0.20 9.2.7 烟囱筒身及支承结构倾斜项目应按表9.2.7评定等级。

表9.2.7 烟囱筒身及支承结构倾斜评定等级

高度评定标准 b c (m) a ≤20 ≤倾斜变形稳定,或者目倾斜有继续发展趋势,且0.0033 标使用年限内倾斜发展目标使用年限内倾斜发不会大于0.013 20~50 ≤展将大于0.013 倾斜变形稳定,或者目倾斜有继续发展趋势,且0.0017 标使用年限内倾斜发展目标使用年限内倾斜发不会大于0.013 50100 ~≤展将大于0.013 倾斜变形稳定,或者目倾斜有继续发展趋势,且0.0012 标使用年限内倾斜发展目标使用年限内倾斜发不会大于0.011 展将大于0.011 100~≤150 倾斜变形稳定,或者目倾斜有继续发展趋势,且0.0010 标使用年限内倾斜发展目标使用年限内倾斜发不会大于0.008 展将大于0.008 150~≤200 倾斜变形稳定,或者目倾斜有继续发展趋势,且0.0009 标使用年限内倾斜发展目标使用年限内倾斜发不会大于0.006 展将大于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