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骨料及微矿粉(泥)销售管理暂行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2 17:53:2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惠丰农业开发工程公司

砂石骨料及微矿粉(泥)销售管理暂行办法

[惠丰农开06第02号文]

惠丰农业开发工程公司因固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顺利投产,日生产优质中粗砂将达8000吨 ,日生产优质高性能碎石骨料也将达到5000吨以上,随着市场的不断拓展,原来的销售模式及管理办法已不适应公司业务的发展。经董事会同意,特成立独立的惠丰农业砂石骨料及微矿粉(泥)销售处,全面管理惠丰农业开发工程有限公司的所有砂石骨料、铁精粉、尾矿微粉(泥)等产品的市场拓展和售后服务工作。

本着“质量第一,客户至上”企业宗旨以及“区域发展、合作共赢”营销理念,针对以往销售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不足和制度缺陷,在听取各销售代表意见以及各级领导的指导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发展纲要,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惠丰农业开发工程公司销售处,全面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及业务推广工作。负责各销售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业绩汇总、绩效兑付、指标管理以及相关考核、监督工作。同时制定公司的市场营销计划,为生产部门提供生产指标依据。

二、根据市场反馈信息及时制订适中的产品价格,尽量使产品价格减少浮动,确保客户及销售人员的合法权利及中长期客户的良好合作共赢;

三、为了促进产品销售、尽快实现产品推广,自即日起取缔原来确定的区域划分及区域保护制度,将原来的区域保护制度改为客户保护制度。

四、各销售人员需在6月12日前将各自发展的即有客户及潜在客户名单上报业务部,业务部根据各销售人员以往销售业绩核定各自的既有客户。即有客户一经核定,即进入公司保护程序,其他任何销售人员均不得再对已保护即有客户进行业务活动。

五、为了避免各销售人员在登记潜在客户时故意滥报,虚占客户资源,每个业务人员允许在本次登记中上报2名潜在客户,多报及虚报无效。本次登记在册的各自的潜在客户,保护期为一个月,一个月之内未完成业务者,视为业务失败。其他业务人员可以对已确认业务失败的客户进行业务推广工作。

六、公司业务部将根据各销售人员现有的销售业绩制定相应的月销售指标,月销售指标为原正常销售月份平均销售量的120%。持续两个月无法完成规定销售指标的,公司将根据各销售人员的销售情况予以降低业务提成额度、取缔业务资格等处罚。

七、为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多劳多得的原则。公司制定的各销售人员指标,若销售人员按月无法完成销售指标的,月销售量达到80%及以上的,按实际完成销售指标比例提成绩效工资,销售量低于指标80%的,按规定提成的70% 计取绩效工资。超额完成销售指标的,每超10%,超量部分绩效工资计提额提高10%;不足10%的部分,不另行计算;

八、公司所有的登记的保护客户,暂定保护期限为一年。在一年之内,其他销售人员不得再对其进行业务推广,违者将取消其该销售业绩提成,若属于低价销售,对被保护客户所对口的业务人员业绩造成影响的,则取缔非指定销售人员其业务资格。

九、业务推广过程中,因业务人员与保护客户之间沟通不及时或其他原因造成客户不想再继续与该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往来,而想与公司直接进行业务往来,否则将中断业务往来者。经核实后,公司将接管该业务关系,原销售人员的该客户保护名额取消,所发生的后续业务均与原销售人员无关。

十、为尽快提升公司产品价值,在业务推广过程中,销售人员超出公司规定价格与客户签订订货协议,该客户将被列为公司重点保护客户。销售人员除享受公司规定的业务提成外,还将享受超价部分30%的额外提成,直至该销售价格被公司重新定价持平,超价部分额外提成才会被终止。

十一、所有的公司业务人员,均需执行信息预约管理,即当日需将拟装车的车号、运输目的地(使用单位)编写信息发送至公司业务专用微信群,由业务部分负责安排登记、装车、过磅等服务事宜;为避免单独零散客户被各销售在厂区范围内截流,凡车号上报时间不足半小时者,均不作为各销售人员的业务业绩,不予以业务提成。

十二、凡是未及时发送信息到微信群者,一律视作公司业务处独立客户,由公司业务处负责接洽及提供相关服务,该次业务不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