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word版食品中灰分的测定作业指导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7 5:01:0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作业指导书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一、编制目的

文 件 编 号: XZJY052-00-2017 版本号/修订状态:一/第0次修改 页码/总页数: 1/3 实 施 日 期: 2017.03.01 为规范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编制本指导书。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 三、编制依据

GB 500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四、操作规程 4.1 坩埚预处理

4.1.1 含磷量较高的食品和其他食品

取大小适宜的石英坩埚或瓷坩埚置高温炉中,在550℃±25℃下灼烧30min,冷却至200℃左右,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30min,准确称量。重复灼烧至前后两次称量相差不超过0.5mg为恒重。 4.1.2 淀粉类食品

先在沸腾的稀盐酸洗涤,再用大量自来水洗涤,最后用蒸馏水冲洗。将洗净的坩埚置于高温炉内,在900℃±25℃下灼烧30min,并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重,精确至0.0001g。 4.2 称样

含磷量高的食品和其他食品:灰分大于或等于10g/100g的试样称取2g-3g(精确至0.0001g)。灰分小于或等于10g/100g的试样称取3g-10g(精确至0.0001g,对于灰分含量更低的样品可适当增加称样量)。淀粉类食品:迅速称取样品2g-10g(马铃薯淀粉、小麦淀粉以及大米淀粉至少称5g,玉米淀粉和木薯淀粉称10g),精确至0.001g。将样品均匀分布在坩埚内,不要压紧。 4.3 测定

作业指导书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文 件 编 号: XZJY052-00-2017 版本号/修订状态:一/第0次修改 页码/总页数: 2/3 实 施 日 期: 2017.03.01 4.3.1 含磷量较高的豆类及豆制品、肉禽及其制品、蛋及其制品、水产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

4.3.1.1 称取试样后,加入1.00mL乙酸镁溶液或3.00mL乙酸镁溶液,使试样完全润湿。放置10min后,在水浴上将水分蒸干,在电热板上以小火加热使试样充分炭化至无烟,然后置于高温炉中,在550℃±25℃灼烧4h。冷却至200℃左右,取出,放入干燥器冷却30min,称量前如发现灼烧残渣有炭粒时,应向试样中滴入少许水湿润,使结块松散,蒸干水分再次灼烧至无炭粒即表示灰化完全,方可称量。重复灼烧至前后两次称量相差不超过0.5mg为恒重。

4.3.1.2 吸取3份相同浓度和体积的乙酸镁溶液,做3次试剂空白试验。当3次试验结果的标准偏差小于0.003g时,取算术平均值作为空白值。若标准偏差大于或等于0.003g时,应重新做空白值试验。 4.3.2 淀粉类食品

将坩埚置于高温炉中或电热板上,半盖坩埚盖,小心加热使样品在通气情况下完全炭化至无烟,即刻将坩埚放入高温炉,将温度升高至900℃±25℃,保持此温度直至剩余的碳全部消失为止,一般1h可灰化完毕,冷却至200℃左右,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30min,称量前如发现灼烧残渣有炭粒时,应向试样中滴入少许水湿润,使结块松散,蒸干水分再次灼烧至无炭粒即表示灰化完全,方可称量。重复灼烧至前后两次称量相差不超过0.5mg为恒重。 4.3.3 其他食品

液体和半固体试样应先在沸水浴上蒸干。固相或蒸干后的试样,先在电热板上以小火加热使试样充分炭化至无烟,然后置于高温炉中,在550℃±25℃灼烧4h。冷却至200℃左右,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30min,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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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指导书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文 件 编 号: XZJY052-00-2017 版本号/修订状态:一/第0次修改 页码/总页数: 3/3 实 施 日 期: 2017.03.01 前如发现灼烧残渣有炭粒时,应向试样中滴入少许水润湿,使结块松散,蒸干水分再次灼烧至无炭粒即表示灰化完全,方可称量。重复灼烧至前后 两次称量相差不超过0.5mg为恒重。 五、分析结果的表述

5.1 试样中灰分的含量,加了乙酸镁溶液的试样,按下式计算:X?m1?m2?m0m?100

3?m2

X—加了乙酸镁溶液试样中灰分的含量,g/100g;m1—坩埚和灰分的质量,g; m2—坩埚的质量,g; m3—坩埚和试样的质量,g;

m0—氧化镁(乙酸镁灼烧后生成物)的质量,g; 100—单位换算系数。

5.2 试样中灰分的含量,未加乙酸镁溶液的试样,按下式计算:X?m1?m2 m?1003?m2

X—未加乙酸镁溶液试样中灰分的含量,g/100g;m1—坩埚和灰分的质量,g; m2—坩埚的质量,g; m3—坩埚和试样的质量,g; 100—单位换算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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