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知识点:第一章节 总论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6 5:10:1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A.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是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是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AC

重要考点二:无效的民事行为(必考点) 1.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种类 种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 (4)恶意串通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图示一:

与年龄、智力状况相当 限制行为能力人

与年龄、智力状况相当 图示二:

无行为能力人 无效 其他行为要代理要同意 自为——无效 有效 纯受益——有效 合同——效力待定 完全行为能力人 合法 有效

2.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自始无效 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恢复原状。 (2)赔偿损失。

即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 (4)其他制裁。

【例题·多选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 A.不满十周岁的丫丫自己决定将压岁钱500元捐赠给希望工程 B.李某因认识上的错误为其儿子买回一双不能穿的鞋

C.甲公司的业务员黄某自己得到乙企业给予的回扣款1000元而代理甲公司向乙企业购买了10吨劣质煤

D.丙公司向丁公司转让一辆无牌照的走私车 【正确答案】ACD

重要考点三: 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必考点)

重大误解

可变更可撤销

撤销权 撤销权期限 撤销权主体 欺诈、胁迫 种类 显失公平 乘人之危 内容、意思、过失、损失较大 利用对方无经验、明显违反公平 合同可撤销、单方则无效 欺诈害国无效、欺诈害他可撤销 欺诈:受害方,显失公平:双方 知道之日+1年(固定、法院可主动) 撤销后后果 不撤销,仍有效。已撤销,自始无效

【例题·多选题】以下对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表述,其中正确的是( )。 A.该行为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

B.如果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则该行为视同有效的法律行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C.该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自被撤销之日起无效

D.如果自行为成立时起第2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正确答案】ABD

重要考点四:代理(常考点) (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的特征:

代理具有如下的特征:

第一,名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权限: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 第三,后果: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二)代理的适用范围 (三)代理的种类

代理可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四)代理权的行使 (五)无权代理

图示一:

本无代理权 效力 待定 合同

图示二:

本人承担后,可向行为人追偿 对本人效果 表见代理 主观要求 相对人主观善意 实质 终止后代理 串通者连带 恶意串通 滥用代理权 有损害要赔 自己代理 无权代理 超越代理权 有损害要赔 双方代理 无权代理 客观要求 表面上看有代理权 本人要承担有权代理后果

表见代理的情形有:

行为要求 与相对人为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