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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 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在全国大法官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王胜俊 (2010年8月10日)

这次大法官研讨班的主题是“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这是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实现新时期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三个至上”、“两为主题”和落实“三院方针”的必然要求。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既是重要司法理念问题,也是重要司法实践问题。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狠抓审判管理,推出了许多新办法新措施,积累了许多好经验,有力地促进了人民法院职能作用的发挥,同时也为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但也要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与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目标相比,我们对审判管理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措施还不够得力,机制还不够健全,审判管理的作用还发挥得不够明显。为此,结合各地的经验做法和我自己的调查研究,谈几点认识,与大家一起讨论,共同交流。

一、关于对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审判工作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创新审判管理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人民法院执法办案任务越来越重,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要求越来越高,司法环境更加复杂。这一切,都对人民法院推进审判管理创新提出了新要求。

从形势任务看,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人民法院承担的职责任务愈加繁重。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面临的国际形势更加复杂多变。虽然世界经济总体上度过了最困难阶段,出现回暖迹象,但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尚未消除,实现经济全面复苏将是一个缓慢而复杂的过程。在这种形势下,既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又要调整经济结构、管理好通胀预期,对我国经济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同时,国内各种社会矛盾累积叠加,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日益增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越来越繁重的执法办案任务,人民法院必须大力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从群众呼声看,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促进司法公正、廉洁、为民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待越来越多,对司法的要求越来越高。他们不仅期望裁判结果公平公正,还要求裁判过程公开透明;不仅期望司法公正廉洁,还要求司法文明高效;不仅期望诉讼便民利民,还要求法官亲和热情。我们必须看到,法院工作中一些问题的产生都与案件有关,都与管理有关。保证司法公正廉洁,必须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从制度上、管理上堵塞漏洞。实践证明,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离开对审判工作的管理是不会有效果的。群众的要求和期盼,就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就是我们的努力方向。所有的执法办案工作,所有的制度机制设计,所有的工作要求措施,都必须服务于群众的要求和期待。人民法院只有大力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实现司法公正、廉洁、为民这一总目标,才能适应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需要,落实好司法为民的根本要求。

从自身建设看,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相对滞后的矛盾。形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就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司法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审判执行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等等,这已经成为制约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瓶颈”。要解决好这些问题,仅仅靠增加审判力量、靠加强思想教育、靠一般性的工作要求是不够的,必须更加注重科学管理,更加注重创新管理机制,更加注重挖掘内部潜力,更加注重统筹兼顾。审判管理涉及人民法院各个业务部门,环节多,难度大,要求高,是需要我们下更大功夫、努力抓紧抓好的重要环节。一些法院之所以出现年底突击结案、案件积压等现象,固然有案多人少等客观原因,但更重要的是缺乏科学有效的审判管理。必须通过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调整人员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机制,增强队伍建设活力,推动人民法院执法办案及其他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各级人民法院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宪法法律高度负责、对审判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将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管理意识,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二、关于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的目标任务

审判管理,就是人民法院通过组织、领导、指导、评价、监督、制约等方法,对审判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对司法过程进行严格规范,对审判质效进行科学考评,对司法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要紧紧围绕这些方面大胆进行探索和实践。当前,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创新和加强审判质量管理,确保司法公正。质量是案件的生命。把好案件质量关,是实现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要加强宏观层面的审判质量评估。科学的审判质量评估是衡量审判执行工作水平的重要依据,是推进审判管理的关键。要通过审判质量评估,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体检表”,同比看进步,横比找差距,认真抓整改,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动态管理。要推广建立全国统一适用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坚持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统一,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要加强微观层面的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质量评查有利于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要“评”得到位,完善评查标准,严格评查要求,不能仅仅停留在一些浅表性、枝节性问题上,而应注重发现影响审判质效的深层次、实质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要“查”得主动,建立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坚持定期评查、专项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坚持发现问题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坚持纠正错误与总结经验相结合。

二是创新和加强审判效率管理,促进司法高效。加强审判效率管理,就是要充分运用管理手段,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科学调度审判工作,理顺部门职能关系,加快执法办案进度,提高审判工作效率。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资源的有效整合,有利于发挥其最大效能。在当前审判力量不足、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更要靠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哪个环节工作任务重,就要在资源配置上向哪个环节倾斜;哪项工作薄弱,就要重点加强哪项工作,从而使司法资源配置符合形势任务要求,符合审判工作需要,使各项工作的人、财、物匹配更加科学合理。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案件繁简分流是提高审判效率的有效途径。要进一步明确简易案件与疑难复杂案件的分类标准,完善简易案件速裁工作机制,通过科学合理的案件分流,实现当繁则繁,宜简则简,难案精审,简案快审。要倡导均衡结案。均衡结案首先是一种办案理念,既关乎公正,又关乎效率,应有一套机制来保障。要引导干警强化均衡结案意识,合理分配办案时间,以月度、季度相对均衡结案为保障,实现全年均衡结案。要注重考察审限内结案率,形成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

三是创新和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强化监督制约。审判流程管理是审判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目前,各地法院普遍建立起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依托不断进步的计算机信息技术,使审判流程管理日趋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下一步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加以完善。要强化节点管理。树立立、审、执、监一盘棋思想,加强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各个流程节点的监控管理。要明确各个节点的工作内容、时间要求,通过各个节点之间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形成环环相扣、有条不紊的流程链条,实现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的有序运转。要强化审限监控。审限监控是流程管理的关键。要建立审限动态监控机制,找准影响审限的主要节点,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监控。要加强对审限延长、中止、扣除等案件的管理,杜绝违规审批现象。对临近审限的案件,依托信息技术,及时进行预警、催办、督办。要强化程序监督。建立科学的分案机制,推行随机分案方式。强化对审判行为和过程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廉洁。要通过各环节分工负责、有机衔接、协调配合,强化法官的责任意识,督促法官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四是创新和加强审判层级管理,提高整体水平。审判管理既包括人民法院内部不同层级主体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管理,也包括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加强审判管理,必须在层级管理上下功夫,做文章。要加强法院内部的层级管理。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审判长以及专门审判管理机构,都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职责。特别是对院、庭长来说,直接指导办案,直接管理法官,因而审判管理责任更大。要进一步完善院、庭长依法监督指导办案制度,细化院、庭长在审判质效管理、法官业绩考评等方面的职责,发挥好他们的作用。上级法院要切实加强对下审级管理。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充分运用审判质效评估数据,深入研判审判执行工作整体态势,在发扬成绩的同时,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的协调发展。要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通过审理二审和

再审案件、召开业务会议、发布典型案例、开展疑难案件研讨、法律文书评比等方式,统一司法理念,统一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整体司法水平。

五是创新和加强审判绩效管理,发挥导向作用。审判管理必须与岗位目标考核紧密联系起来,与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最佳管理效果。要形成正确导向。通过设定科学的审判绩效考评指标,引导广大法官不仅注重案件质量,还要注重审判效率;不仅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还要注重社会效果;不仅注重案结,还要注重事了;不仅确保司法廉洁,还要做到司法文明。要通过这种目标明确、导向积极的绩效管理,使法官办理每一起案件、开展每一项工作、采取每一项措施,都能始终朝着公正、廉洁、为民的目标去努力。要完善评价方法。依托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建立具有法院特色的审判绩效考评体系,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法院工作和法官的司法能力。不仅要评价法官明辨是非、适用法律的能力,还要评价法官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使每位法官都能找准自己的位置,有针对性地发扬成绩,弥补不足,改进工作。要严格奖惩措施。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是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确保管理具有权威、取得成效的关键。要建立审判管理与考核奖惩对接机制,将审判绩效考评结果引入到对法官的奖惩考核中,作为法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激励大家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要坚持有功必奖、有错必罚、有责必究,充分运用审判绩效考评结果,引导广大干警向办案标兵学习,努力形成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三、关于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的基本原则

审判管理是一项事关执法办案成效、事关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发挥、事关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工作,必须遵循以下“五项原则”:

一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审判管理只是一种工作方法,是一项工作措施,是为审判工作服务的,必须紧紧围绕审判工作这个中心来展开。要围绕办案抓管理。始终围绕执法办案来研究审判管理,审判工作开展到哪里,审判管理就要延伸到哪里;审判工作遇到什么困难和问题,审判管理就要解决什么困难和问题;审判工作需要什么服务,审判管理就要提供什么服务,确保审判公正高效。要围绕便民抓管理。从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和期待出发来谋划审判管理,以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扩大司法民主来推进审判管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要通过加强审判管理,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群众服务。要围绕法官抓管理。加强审判管理必须充分关注法官的需求,创造有利于法官施展才能、释放潜能的工作机制和环境,为法官开展工作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必须注重民主管理,充分尊重、充分信任、充分理解法官,激发法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必须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挖掘司法潜能,提高司法效能。

二要坚持以制度为途径。制度是管理的基础,坚持用制度管案、管权、管人、管事,是人民法院加强审判管理的有益经验,必须继续坚持和大力发扬。要完善审判管理制度体系。重点建立健全质量效率评估、案件评查、流程管理、考核奖惩、监督指导等一系列审判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审判管理格局。要善于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制度有效、管用,逐步形成长效机制。要完善审判管理指标。指标是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管理的重要依据。各级法院要对现有指标进行全面梳理,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根据管理机制的运行情况,根据广大法官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完善,做到科学设定,使之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符合司法规律,更加有利于调动积极性。特别是要完善反映案结事了的效果性指标,引导法官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要对指标数据采集工作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要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审判管理制度既要讲创新,更要讲落实,只有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才能发挥制度的作用。要加强对各项审判管理制度的经常性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及时纠正制度落实中存在的偏差,使制度要求变成工作指引,更好地发挥制度管理的功能和优势。

三要坚持以统筹为方法。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在审判管理中同样适用。要坚持全员管理。从审判委员会、审判业务庭到合议庭,从院长、庭长到审判长、法官,每个审判组织、每个审判人员,都应当纳入到审判管理体系之中,使每个人都有职责,有权利,有义务。要协调好各层面审判管理主体的职责,明确各个管理主体应该管什么、管到什么程度、达到什么目标,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个个有责的审判管理格局。要坚持全程管理。审判业务部门由于分工不同,往往各管一块,缺乏对全过程的统筹协调。加强审判管理,必须在过程管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