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自考中国法制史笔记共(7页).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3 8:45:3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中国法制史”讲义 中国历代主要法律 一、奴隶制社会的主要法律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吕命穆王,训夏赎刑,作吕刑。此外,注意郑国铸刑书;竹刑。

二、封建社会的主要法律

(一战国时期-《法经》掌握其作者、篇目、意义,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最系统的封建法典。

(二秦朝-《睡虎地秦墓竹简》 (三汉朝-约法三章的原始意义; 九章律;

(四三国、两晋、南北朝主要是分裂割据的时期,但法制建树较大 1.魏律注意改具律为刑名

2.晋律又称泰始律,分刑名为刑名和法例两篇。 3.南朝法律沿用晋律 4.北朝律

5.麟趾格改科为格 6.大统式提高式的地位

7.北齐律定律12篇,影响深远;合刑名、法例为名例律;规定重罪十条;规范刑罚。

注意从战国法经的具法;战国秦以及秦汉的具律;到曹魏时改为刑名;到晋律中分为刑名和法例两篇;北齐律又合为名例律的发展过程。

8.北周律建树不大 (五隋

1.开皇律定十恶;定五刑(笞、杖、徒、流、死 2.大业律 (六唐 (七五代

(八宋掌握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刷的法典;编敕;编例 (九元

1.《至元新格》元朝第一部法律 2.《风宪宏纲》有关纲纪、吏治 3.《大元通制》元朝比较完备的法律 4.《元典章》地方官府所汇的法律 5.《至正条格》最后一部 (十明

1.《大明律》改篇目为7篇,被后世沿用。 2.明大诰重典治民,重典治吏的体现 3.大明会典

(十一清

1.《大清律例》共7篇,436条 2.《大清会典》

三、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一太平天国

1.《天朝田亩制度》体现平等、平均的思想。

2.《太平刑律》主要规定太平天国所定的一些罪名和一些刑罚。

3.《资政新篇》超前的成分很大,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尤其是战乱的环境下,无法实现。

(二清末(1840-1912年

1.宪法性法律钦定宪法大纲;十九信条

2.刑法大清现行刑律的特点:根据大清律例删改而成;对民事条款予以分出,不再科刑;解除同姓相婚的禁令。它是过渡性的刑律。

大清新刑律是新型刑律。分总则和分则两编;规定了新式的刑法原则;规定新刑罚,区分主刑,从刑;规定了一些新罪名。这些内容要重点掌握。

3.民律草案共五编,1911年完成,未及公布实行。 4.商律(略

5.《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

6.《法院编制法》规定各级审判厅的设置,实行四级三审制。 (三南京临时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