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9 12:57:1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备案类:gz143100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

本市范围内从事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单位(根据市区工程管理权限分工,市本级负责监管国家、省、市重点工程以及跨区的市政工程;其余项目由属地区、县级市负责监管)。

二、办理条件

1. 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且验收合格。 2. 工程已取得规划、消防、环保、民防等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或准许使用文件。尚未取得上述文件并选择并联审批模式的,建设单位可同步申请办理规划、消防、环保、民防等专业验收事项,按相应的办事指南分别提交申请资料。

3. 取得城建档案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三、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材料形式 数 备注 该表系在广州城乡建设网“企业网上申报系统(http://online.gzcc.gov.cn/)”进行网上申报后打印形成。 建设单位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出具。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1 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竣工前质量检查情2 况通知书》 3 工程质量保修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4 用说明书 5 电梯验收合格证明 4 原件 1 原件 1 原件 复印件(核对属于商品住宅工程的提供。 1 原件) 复印件(核对有电梯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向质量1 原件) 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出具。 复印件(核对建设单位申请,由安全监督机构出具。 6 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1 原件) 预拌砂浆使用报告在广州城乡建设网“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后打印,经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核实并盖章。 包括: 7 预拌砂浆使用报告 1 原件 8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 原件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表(原件)。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4.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5.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6.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原件)。 7.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等资料(原件)。(房屋建筑工程不需提供) 8.工程款已按合同支付的证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复印件核对原选择并联办理模式可暂不提供 9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1 件 复印件核对原选择并联办理模式可暂不提供 10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 件 11 民防工程验收证明 12 环保验收意见 13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文件 14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15 费缴费证明书(规划验收增加面积缴费证明) 四、办理流程图

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普通模式)

复印件核对原选择并联办理模式可暂不提供 1 件 复印件核对原选择并联办理模式可暂不提供 1 件 1 原件 1 原件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或《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证明》 由质量监督机构提交 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的,提交超出复印件核对原1 部分的缴费证明。 件

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并联模式)

(窗口办理流程与网上办理流程一致) 五、 办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