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细胞质胸苷激酶检测等部分医疗服务...-马鞍.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0 10:04:4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核定细胞质胸苷激酶检测 等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函

皖价医函〔2010〕200号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中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你们《关于申请“整形创面特殊换药”等新增项目收费的请示》(院财〔2010〕13号)、《关于申请“膀胱冲洗”等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院计财发〔2010〕130号)和《关于申报医疗服务价格的请示》(院字〔2010〕84号)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根据《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公布第四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卫计秘〔2010〕317号)规定,现核定细胞质胸苷激酶检测、膀胱冲洗等价格,具体见附件。整形创面特殊换药、降钙素测定(荧光法)等价格暂不核定。

二、根据医药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调整一般专项护理等项目价格,具体见附件;开展无陪护病区护理(无陪护病区舒心护理)的,不再收取级别护理和一般专项护理费用;B

超常规检查、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说明中内容调整为“6.产科(含胎儿及宫腔,双胎及以上均按单胎收取费用)”。

本文自2010年12月1日起执行,其中细胞质胸苷激酶检测等核定第四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试行2年,试行期内成本资料完备的项目,按《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可重新核定正式价格;试行期满后,如尚未核定正式价格的,该项目价格停止执行。本文制定的价格为最高价格,你们可结合实际,制定实际执行价格,并报省物价局、卫生厅、人社厅备案。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省物价局、省卫生厅、人社厅,以便进一步完善。

省 物 价 局 省 卫 生 厅 省 人 社 厅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核定和调整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表

附件

核定和调整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表

编码 250404027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价格 单位 (元) 次 175 仅限卫生部批311400059 皮肤水分检测 定量测量皮肤的水分 人次 15 准的化妆品不良反应诊断机构开展 仅限卫生部批311400060 皮肤酸碱度检测 测量皮肤表面的酸碱度 人次 15 准的化妆品不良反应诊断机构开展 311400061 皮肤光动力选择性破坏皮肤肿瘤的全新治疗 面部图像分析 治疗技术 评估皮肤表面皱纹、油脂分泌、斑点、毛孔的大小和数量 并做出分级 人次 25 治疗用药物 人次 100 仅限卫生部批准的化妆品不良反应诊断机构开展 仅限卫生部批311400063 皮肤油脂检测 测量皮肤表面的油脂 人次 15 准的化妆品不良反应诊断机构 仅限卫生部批311400064 皮肤黑色素测量皮肤黑色素和血红素的检测 含量 人次 15 准的化妆品不良反应诊断机构开展 日光模拟检测 最小红斑量、最小光毒剂量、光斑贴试验光源、疾病的诊断 等 采用激光光源,应用共聚焦显不包含对病微成像技术对皮肤肿瘤进行变组织进行人次 诊断及疗效评估 治疗 160 人次 60 仅限卫生部批准的化妆品不良反应诊断机构开展 说 明 细胞质胸苷肿瘤高风险人群筛查,良、恶激酶检测 性肿瘤鉴别,肿瘤疗效评价 311400062 311400065 311400066 皮肤三维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