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1/4 13:49:3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协 议 书
甲方: 安县河清镇人民政府 乙方:绵阳宏辰建设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安县河清镇富乐社区综合公共服务设施重建项目 工程地点:安县河清镇
工程内容:河清镇富乐社区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安发改经贸[2009]400号、[2010]167号 资金来源: 中央灾后重建基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安县河清镇富乐社区综合公共服务设施重建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1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乙方项目经理: 六、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肆拾壹万贰仟肆佰壹拾陆元整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选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
2
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河清镇人民政府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88070120007419098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经办人: 签证机关(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