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人民陪审工作调研报告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 19:10:4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法院人民陪审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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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工作,促进社会对人民陪审工作的了解,提高人民陪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笔者结合所在单位——永善法院近年来人民陪审工作情况做了如下调研分析。 一、人民陪审员基本情况

自XX年开始选任人民陪审员以来,永善法院经过海选、增免,现有人民陪审员34人,分布在永善12个乡镇,占全院审判员人数的%。

从性别结构看,男性30人,占%;女性4人,占%。从年龄结构看,30岁以下的3人,占%;31-40岁的7人,占%;41-50岁的21人,占%;51-60岁的2人,占%,61岁以上的1人,占%。从文化程度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人,占%;大专学历13人,占%;中专以下学历16人,占%。从民族看,汉族27人,占%;少数民族7人,占%。从职业看,党政机关人员10人,占%;企事业单位人员10人,占%;离退休人员1人,占%;其他人员13人,占%。从政治面貌看,中共党员29人,占%;群众5人,占%。

综上所述,人民陪审员人员结构呈现学历不高、处理纠纷能力强,中年人员比重大,职业分布相对集中等特点。 二、人民陪审工作情况 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特点

1、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及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

2、法庭辖区内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比例与院机关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情况相比,逐年上升趋势明显。

由于人民法庭人手较少,有的最多只能组成一个合议庭,有的连一个合议庭的人手也不够,根本不能满足因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需要,所以除少数疑难案件院机关派人参与审理外,多数为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人民法庭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比例较院机关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比例上升趋势明显。

3、人民陪审员参与各类案件数量情况

人民陪审员参与刑事案件比例远远高于参审其他案件的比例。

人民陪审员管理情况

为做好人民陪审工作,XX年,永善法院积极主动争取县委政府支持,成立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并将办公室主任高配为副科,负责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联络、协调,进行规范化管理。具体做法:一是规范标准选任,强化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XX年永善法院针对辖区内对基层农村人民陪审员迫切需求这一情况,优化人民陪审员结构,重新改选了一批来自基层农村第一线的人民陪审员。XX年,根据“倍增计划”要求,本院连任了4人民陪审员,新任命了6名人民陪审员,二是狠抓业务培训,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建设。针对人民陪审员法律素养不高,业务知识不强的特点,永善法院采取集中培训、发放书籍、庭审观摩、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座谈等形式,强化人民陪审员熟悉法院审判执行活动,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审判工作技能。三是细化人民陪审员队伍管理。永善法院制定了《永善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登记表》、《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统计表》等台账,通过明细记录人民陪审员所参审案件、参审次数、参审方式、是否拒绝邀请等情况,对人民陪审员工作实行绩效考评,精细化管理。同时按照统筹兼顾与“随机抽取”的原则,确定参与审案的人民陪审员,保证每一名陪审员有均等参审案件的机会。四是规范着装上岗,强化人民陪审员主人翁意识。为进一步强化人民陪审员角色意识,XX年以来,永善法院通过深入调研、研判,于5月初统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