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检融合申报近期相关问题汇总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6 16:56:4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检融合申报近期问题汇总

1.

境外收发货人如无合同的贸易方式(其他进出口免费)如何填报?

答:境外收发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出口贸易合同中的买方或合同指定的收货人,境外发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进口贸易合同中的卖方,如果确实无法获得境外收发货人,名称处填写NO,编码可空。 2.

“货物存放地点”这个栏目没有下拉框,如何规范填报?

答:填报货物进境后存放的场所或地点,包括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分拨仓库、定点加工厂、隔离检疫场、企业自有仓库等。文本录入,不需要下拉选择。 3.

经停港是进入中国关境前经停的最后一个港口么?信息如何准确获知?

答:经停港是填报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港口,需要通过物流方获取。 4.

商品编码从10位增至13位,增加填报3位检验检疫编码,这里增加的3位编码如何使用?是否

海关系统直接生成?

答: 8月1日正式版本上,录入10位商品编码后,系统自动匹配并显示该商品对应的检验检疫名称,如果一个10位编码对应多个3为附加码及名称,用户自行选择一个并显示,系统保存3位检验检疫编码。 5.

因此次宣讲的内容都还在测试中,很多问题都还未转为最后结果,是否全部完善后再做一次终版

的宣讲?

答:最终版上线后会发布正式操作手册、录入指南及培训PPT,企业可自行学习。 6.

包装种类,如半裸装货物,其他包装选项的种类和件数如何填报?

答:包装种类,要填写运输包装,如果还有其他包装,就在“其他包装”中填报。举一个例子说明,如果提单件数为六件,那么具体包装为两个木托,每个木托,有两个纸箱加上两个单独纸箱,加上两个塑料桶,另有两块支撑物,该如何录入货物包装和其他包装?运输包装这个时候报什么?如果你们运输包装报两个托,那么其他包装上就需要把纸箱、塑料桶、支撑物,特别是支撑物一定要做好申报。植物源性材料的包装,是海关最为关注的包装。

7.

对于原属地报关,口岸报检的,能否都在属地统一报关和报检?具体如何操作?

答: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大方向没有变化,新报关单的“申报地海关”可以选择口岸海关或者属地海关都可以的,检验检疫受理机关也可以选择口岸或者属地,都没有强制要求。2017年12月28日,原质检总局就发过通知,允许企业自主选择在口岸或者目的地办理检验检疫手续。各地不能强制要求企业必须在哪个机构申报。 8.

对于出口申报,HS编码及其他不涉及检务方面的内容是否可简化?毕竟出口商检较少。 答:界面上整合后的的105项,是指的包括了检务项目的所有项目共105项。如果不涉检的,就只需要申报76项基本申报项目,全口径报检,如果涉检必须要报105项。 9.

隐藏选项是否可打印,供校对使用。

答:系统会提供核对单打印功能,将版式文件中未打印出来的项目打印出来供企业核对。 10. 整合申报后报关和报检的查验怎样安排?

答:查验部门正研究一次查验的流程,确定后会正式发布。

11. 针对浦东机场口岸报关非网页版的预录要求是否与网页版一致? 答:预录入系统要求都遵循总署2018年60号和61号公告要求。

12. 针对品名预录顺序,是否不再需要涉A的品名置前? 答:现在没有要求商品的填报顺序。

13. 原报检业务委托代理报检企业申报,统一到单一窗口申报后如何操作?

答:新涉检报关单申报单位需要具备报关、报检双重资质,单一资质企业需要补录。

14. 原只有代理报关业务的报关企业,报检业务委托其他企业代理,是否现在只要报关企业补录报检信息,增加报检资质即可?所属报关员卡是否需要变更?

答:新涉检报关单的申报单位需要具备报关、报检双重资质,单一资质企业需要补录。报关员卡无新要求。

15. 境内收货人为合同执行人,对于存在代理贸易,不执行合同的情形如何申报?

答:境外收发货人应填写实际执行合同的境外卖方或者买方。

16. 检验检疫的其他申报通道是否同时关闭?检验检疫证明如何出证?

答:单一窗口已上线“电子底账申报”功能,可以满足企业申请检验检疫出证申报需求。新报关单申报可以通过单一窗口或者互联网+海关申报。

17. 哪些删改单栏目影响企业信用综合评分? 答: 以稽查司发布的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为准。

18. 单一窗口是否开放通关状态查询,尤其是分步骤状态?

答: 单一窗口已提供状态查询功能,每个环节状态都可以查询。

19. 出口报检是否属地不再申报?统一由口岸做申报?如果需化验如何解决出口时效问题? 答: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大方向没有变化,新报关单的“申报地海关”可以选择口岸海关或者属地海关都可以的,检验检疫受理机关也可以选择口岸或者属地,都没有强制要求。2017年12月28日,原质检总局就发过通知,允许企业自主选择在口岸或者目的地办理检验检疫手续。各地不能强制要求企业必须在哪个机构申报。

20. B/L与提单号一致为何分两项填报? 答:业务要求和关注重点不同,需要分开填报。

21. 进出口非法检产品是否可以把检疫内容改为选填?

答:系统已做到对涉检项目的自动触发,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业务主动填报。

22. 出口时效性考虑,是否可以把检疫内容提早让工厂先申报?化验出结果后,凭报检号导入相关信息。

答:单一窗口已上线“电子底账申报”功能,可以满足企业申请检验检疫出证申报需求。经检验检疫部门综合评定形成电子底账后,在报关单“随附单证”-“电子底账”类型中录入电子底账编号并反填相应内容到报关单中。

23. 填写项目多,负担重,选填项是否可以不填?

答:选填项目是有条件选填,建议知道的都填写,提高申报质量。

24. 特殊证书货物有无快捷方法通关? 答:特殊通关模式沿用现有模式。

25. 合同/发票/箱单分别命名后上传,增加了作业步骤,是否支持整套上传? 答:随附单据上传需要单个文件逐个上传,不要整个打包上传。

26. 讲解主要是针对进口报关单讲述,出口报关单因未操作,所以实质性问题还不是很清楚,请实施时提供一个可以解疑的平台。

答:单一窗口已上线“电子底账申报”功能,可以满足企业申请检验检疫出证申报需求。经检验检疫部门综合评定形成电子底账后,在报关单“随附单证”-“电子底账”类型中录入电子底账编号并反填相应内容到报关单中。

27. 包装种类申报要细致到什么程度?如水果每粒上面的热膜袋也要报检?

答:包装种类,要填写运输包装,如果还有其他包装,就在“其他包装”中填报。举一个例子说明,如果提单件数为六件,那么具体包装为两个木托,每个木托,有两个纸箱加上两个单独纸箱,加上两个塑料桶,另有两块支撑物,该如何录入货物包装和其他包装?运输包装这个时候报什么?如果你们运输包装报两个托,那么其他包装上就需要把纸箱、塑料桶、支撑物,特别是支撑物一定要做好申报。植物源性材料的包装,是海关最为关注的包装。

28. 需出具证书的产品如需检疫的,是装完柜再报关?还是可先报关?

答:单一窗口已上线“电子底账申报”功能,可以满足企业申请检验检疫出证申报需求。经检验检疫部门综合评定形成电子底账后,在报关单“随附单证”-“电子底账”类型中录入电子底账编号并反填相应内容到报关单中。报关时间要求根据海关要求办理。

29. 集装箱申报栏,原有的只有尺码和普通柜冷藏柜等,是否能具体列入集装箱的状态?如有框架柜,开顶柜。

答:集装箱规格已发布正式参数代码,可下载参考。

30. 出口包装是否所有的包装物都要申报,或是运输包装详细,其他包装可以笼统?

答:包装种类,要填写运输包装,如果还有其他包装,就在“其他包装”中填报。举一个例子说明,如果提单件数为六件,那么具体包装为两个木托,每个木托,有两个纸箱加上两个单独纸箱,加上两个塑料桶,另有两块支撑物,该如何录入货物包装和其他包装?运输包装这个时候报什么?如果你们运输包装报两个托,那么其他包装上就需要把纸箱、塑料桶、支撑物,特别是支撑物一定要做好申报。植物源性材料的包装,是海关最为关注的包装。

31. 申报单位,收发货人必须双资质,如果委托报关,收发货人是否申请IC卡进行委托授权? 答:进口涉检报关单的申报单位和境内收发货人都必须双资质,其他的非涉检报关单,境内收发货人和申报单位必须在海关备案,申报单位必须有IC卡。

32. 如果可以单独出口报检,是否需要插入法人卡或操作员卡? 答:如果只申请出口电子底账,不需要电子口岸IC 卡。

33. 8月1日后,原报检无纸化系统是否继续使用?还是合并到海关的无纸化系统中?到时具体如何操作?

答: 新报关单采用一套随附单据,一次上传模式,新随附单据列表中的随附单据都可以通过新报关单随附单据上传界面一次上传。

34. 原EDI系统申报的历史数据,单一窗口能否续取过去?原使用第三方导入系统,8.1日后能否继续导入?出口报关、报检是否和原来的流程一致?

答: 历史数据都可以在单一窗口查询,采用导入模式的企业,可以根据总署67号公告要求进行接口改造,生成符合新接口要求的报文后可以继续导入。单一窗口已上线“电子底账申报”功能,可以满足企业申请检验检疫出证申报需求。经检验检疫部门综合评定形成电子底账后,在报关单“随附单证”-“电子底账”类型中录入电子底账编号并反填相应内容到报关单中。报关时间要求根据海关要求办理。

35. 能否增加逻辑审单功能?

答:原QP系统的预录入逻辑检控功能在单一窗口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