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验收程序和资料要求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2 4:34:2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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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程序和资料要求

一、工程验收依据和标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和《福建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闽水农水〔2010〕10号)开展工程验收,质量评定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评定相关表格。 二、验收范围

工程批复的实施方案、施工图、施工预算、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设计变更文件规定的施工范围。 三、验收程序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包括单元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

1、单元工程验收。单元工程验收一般为质量评定,基础、隐蔽、重要和关键单元工程组织现场验收确认,单元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主持,施工单位参加,随工程进程随时开展,基础、重要、隐蔽和关键单元工程现场验收邀请设计单位和质量监督单位参加。

2、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主持,邀请设计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和质量监督单位参加。 3、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验收由业主单位主持,邀请设计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邀请项目村主任或书记、村民代表参加)、质量监督单位和县水利局参加。 单位工程验收前由业主单位收集汇总工程资料,送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核资料完备性。

4、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以及与合同工程有关

的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参加所有阶段的验收。为简化验收程序,若业主单位未单独开展分部工程验收,可将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合并为一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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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竣工验收 (1)验收条件

工程已按批复实施方案、招标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设计变更文件要求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无施工质量缺陷或有施工质量缺陷已整改到位,工程供水正常,供水水质经疾控中心检测合格,工程资料完整。 (2)竣工资料要求

竣工验收资料应由业主单位收集汇总,竣工验收前由业主单位将工程资料送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县水利局技术队审核资料完备性。 (3)竣工验收组织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业主单位向县水利局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县水利局组织县发改局、财政局和卫生局开展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督单位由县水利局负责通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包括土建工程、管材管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和监理单位由业主单位通知。竣工验收包括:现场实体工程验收和竣工资料验收。工程实体无质量缺陷和工程资料完整的工程项目或标段通过竣工验收;工程无重大质量缺陷或资料不完整,按整改程序完成整改或完善资料后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通过验收;工程存在较大质量缺陷,按整改程序完成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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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需准备的资料清单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和《福建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闽水农水〔2010〕10号)要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需提供的资料主要有:

一、施工单位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施工单位应提供以下五卷资料: 1、施工管理资料分卷

中标通知书、开工申请和开工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申报和批复表、机构人员审核表、机械设备和原材料进场审核表、施工放样报验表、施工日记及施工大事记、施工月报等;

2、质量评定资料分卷

项目划分申请及批复、单元工程(含基础、重要、隐蔽、关键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质量评定、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和工程项目质量评定。施工过程业主、监理、质量监督站和主管部门提出的施工质量缺陷整改回执书;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期间提出的施工质量缺陷整改回执书等;

3、质量保证资料卷

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检测资料,水泥、管道、机电净化设备产品合格证等。 4、工程结算资料卷

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变更签证(含单价变更)、工程量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工程进度支付材料(付款凭证)等。

5、工程竣工资料卷

分部、单位、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工程竣工图;工程施工过程的重要和关键工序照片,工程完工照片。

注:

1、各卷资料较多时可卷内分册,卷内有多项内容时须有卷内目录;

2、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竣工图、相片须单独装订成册;照片采用A4纸粘贴,照片下附照片部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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