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6 17:53:2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信用社(银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农信社)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业务全过程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监控、档案管理、有问题贷款处理、贷款收回等。
第三条 贷后管理必须坚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检查、
第四条 贷后管理实行属地直接管理、分级组织实施的管理
第二章
第五条 各级农信社应挑选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无不良信贷违规记录的人员从事贷后管理工作。农信社一般应配备1-2名专兼职贷后管理员,县、市联社配备2-3名,大额贷款较
第六条 基层农信社贷后管理员对本社审批贷款贷后管理的
(一)贷户监管及贷后检查。监管贷户资金账户往来,信贷资金实际用途;贷户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贷后跟踪检查,落
(三)风险分类及日常管理。按规定复测贷户信用等级,并及时进行资产风险预测分类;建立贷后管理台账;整理、收集信贷档案有
(六)定期报告。定期向农信社主任及分管主任、县联社信
第七条 基层农信社主任、分管主任对本级及上级审批贷款贷后管理的主要职责。农信社主任、分管主任是本社报上级审批
(二)组织贷款贷后风险的监控,督促贷后管理员按规定实施贷后管理。
第八条 县、市联社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人、贷后管理员对本
(一)适时监测本级及上级审批贷款的贷后风险及农信社贷
(二)按规定对农信社贷后管理情况实施现场检查,可延伸
(三)风险分析。定期对本级及上级审批贷款及其所处行业进行风险分析。发现异常风险情况应随时上报,及时提示并督促农信社限期处理,并向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所监控贷户不良贷款处理方案,并
(五)定期向本联社分管信贷业务主任、贷审会汇报所监控
第九条 县、市联社理事长、主任和分管信贷业务副主任对
(三)对贷后管理员发现上报的贷款风险,及时组织采取有
(五)其它贷后
第十条 其他相关部门职责。不良资产管理部负责按规定管理移交的不良贷款,包括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保全、抵债资产的接受和处置等;会计部门负责配合农信社做好账户监管、本息扣划工作,严控资金流向;审计、稽核部门对贷后管理进行再监督,负责对贷后管理员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贷款进行定期
第三章 贷后管理责任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