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修6《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教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20 4:14:1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选修6《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教案

谈谈选修6《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①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则之一。《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是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的一门选修课程,是为使高中学生逐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增强法律意识而开设的一门重要课程。

下面我就本课程的教学和教材讲三个问题:一、《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程的性质、教材的特点和教学方法;二、《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各专题的框架结构和重点、难点问题;三、《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程涉及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与现实问题。

一、《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程的性质、教材的特点和教学方法

(一)本课程的性质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程涉及的是与每个高中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一些法律的理论、知识和规定。邓小平同志说过:“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②江泽民同志也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

设,坚持依法治国,一个重要任务是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③《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就是要通过深入学生心灵的法律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初步懂得一些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增强法律意识,概括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提高法律素质,能够懂法、守法和用法,自觉维护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以及自身的合法权益,逐步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 (二)《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教材的特点 .本教材的编写思路

本教材共分为六个专题。从逻辑顺序上看,是以专题一中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为统领,在其余各专题中以权利和义务为主线,分别探讨了民事权利和义务、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就业与创业中的权利与义务、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保障这些权利与义务实现的途径,即法律救济。

所以,使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增强法律意识,形成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讲清楚各种具体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让学生懂得如何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树立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既是教材编写的总体思路,也是讲授和学好这门课程的关键所在。

2.本教材结构设计的特点

本教材结构设计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本教材不追求法律知识体系的完整,但是各专题的内容还是基本覆盖了高中学生需要掌握的法律理论和知识,是在初中教学的基础上,注意了与初中法律教育课程的衔接、拓展和提高。

第二,这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各专题都是尽可能贴近学生的真实思想,针对他们可能面临的相关法律问题而设计的。

第三,以活动导入,重视专题活动建议的设计。教材中大多数的框,在内容设置上,都以案例或其他实例作为情景导入。这样做,一是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二是可以给学生提供思考和探究的材料,让他们带着问题学习;三是可以加深学生对权利义务一致性的理解,即通过实例来提高法律意识。

第四,在每一专题之后的专题活动建议,也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综合性,供学生展开进一步的讨论和探究。这些专题活动建议也可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对教材各专题安排的说明

关于专题一。将教材《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与“课标”相对照,大家可以发现,这一专题的内容在“课标”中是没有的,是新增加的。为什么呢?这是因为,教材编写指导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