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Z.1.21钻井(侧钻)井场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7 22:55:0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钻井(侧钻井)井场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文件编码:CZ.1.21

编 制 人:梁建芬 李爱忠 张勇 安全环保与节能处主管领导审核:张庆昌 安全环保与节能处主要领导审核:王福国 审 定 人:范先祥 批 准 人:秦文贵 批准日期:

钻井(侧钻井)井场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1 范围

为规范钻井(侧钻井)井场用电安全管理,防止触电及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钻井(侧钻井)井场用电作业的管理职责、人员要求,以及电气设备设施的安装、控制、运行、维护及保护的相关内容与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钻井(侧钻井)作业现场。 2 术语和简略语 2.1 术语

Ⅰ类电气设备

指工作时外壳应保护接零(接PE线)的电气设备。 2.2 简略语

“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3 职责

3.1 机关处室职责

3.1.1 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处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制订、修订,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2 公司装备处负责现场用电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 3.2 所属单位职责

3.2.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作业现场的用电管理以及作业许可的审批。

3.2.2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二级作业许可的现场监督以及作业现场安全用电情况的检查。

3.2.3 生产协调部门负责当施工现场采用工业电网供电时,与有关电力管理单位或部门的沟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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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内容 4.1 基本要求

4.1.1 施工作业人员应掌握现场安全用电基本知识;电气设备使用及管理人员应掌握相应设备的性能。

4.1.2 从事电气设备设施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调试等相关作业的人员,应接受国家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有效证件才能上岗工作。工作范围应与证件所标注的作业类别及准操项目一致。 4.1.3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由持有效电工证件的人员完成,并有专人监护。

4.1.4 井队应为电气作业人员配备绝缘防护用品、电气绝缘工具及常用仪表。各类用品应按有关规定使用,并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

a) 应为低压电气作业人员配备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绝缘垫、电工作业常用工具、低压试电笔、万用表、兆欧表、接地电阻测量仪、电源极性检测仪等。

b) 应为高压电气作业人员配备符合电压等级的绝缘手套、绝缘鞋(靴)、防护眼镜、绝缘垫、绝缘夹钳、高压验电器等。 4.1.5 钻井作业期间,泥浆罐区、柴油罐区、天然气罐区以及距井口30m以内区域的所有电气设备,如电机、开关、照明灯具、仪器仪表、电气线路以及插接件、各种电动工具等都应符合防爆要求,做到整体防爆。

4.1.6 电缆规格型号的选择应满足负荷电流、电压损失、机械强度、温升及环境的要求。电缆应包含全部工作芯线,需要三相五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宜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宜包含淡蓝、绿/黄、黄、绿、红五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应用作工作零线(N线),绿/黄双色芯线应用作保护零线(PE线),黄、绿、红颜色的芯线应分别用作L1、L2、L3三相火线。

4.1.7 禁止使用36V(不含)以上的移动照明灯具,蓄电池供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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