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年鉴2017》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7 0:38:3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年

鉴2017》组稿供稿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测绘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测办[2016]94号

【发布部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原国家测绘局) 【发布日期】2016.12.06 【实施日期】2016.1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年鉴2017》组稿供稿工作的通

(测办〔2016〕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有关测绘地理信息院校: 《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年鉴》(以下简称《年鉴》)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主办的反映中国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全貌的专业性年鉴,是全面了解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情况、查询获取权威测绘地理信息资讯的重要工具书,也是面向社会宣传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展示测绘地理信息成就的重要窗口。《年鉴2017》主要收录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2016年度内工作内容。为保证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年鉴2017》编制任务,现就组稿供稿工作 1 / 2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稿供稿是《年鉴》编制工作的首要环节,是确保年鉴质量的重要前提,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组稿供稿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及时部署,合理安排,明确责任。

二、各单位各部门的组稿工作严格按照《年鉴2017》框架结构(见附件1)、供稿样例及报送要求(见附件2)进行,相关负责人要认真做好稿件的审核工作,严把稿件质量关,切实对稿件的真实性、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负责。

三、“测绘资质单位工作”编目收录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单位的总体情况和各资质单位(主要是甲级单位)业务开展情况,请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辖区内资质单位供稿并统一报送稿件,供稿样例参见附件2。

四、各单位各部门报送的稿件须按要求进行审核并填写审稿单(见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时要提供纸质文稿和电子版文稿(word格式)各一份。未经审核盖章的稿件一律不予采用。

五、各单位各部门的稿件请于2017年2月年鉴编辑培训班结束后一次性报送至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年鉴编辑部,截稿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请提前告知年鉴编辑部。

六、各单位各部门的年鉴编委、通讯编辑、协调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时保质报送稿件。 联 系 人:程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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