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2:39:2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一、工资、薪金收入个人所得税相关税法规定 ㈠工资、薪金的含义

工资、薪金所得是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各项收入。它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

㈡我校在职教工取得的各项工资、薪金性收入及分类 1、工资 (每月5号发放,固定) 2、岗位津贴(每月15号发放,固定)

3、其他各项收入:科研劳务费、各类奖金(税法规定免税的除外)、各类加班费、班主任费、讲课费、监考费、评审费、评卷费、答辩费、翻译费、保密补贴等(每位教师不同,结合自身实际,具有不固定性)

4、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课题组发放的年底科研业绩津贴等、只是有单独计税方法)

㈢我校在职教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性收入

我校在职教工取得的这些收入中有一部分属于免税收入,以我校在职人员固定工资(工资条见下表)为例,允许在税前扣除的事项为:特贴、院士津贴、博导津贴、垃圾、公积金、医保六项。

岗位工资 提资 薪级工资 妇卫 滚级 补发 岗位津贴 应发工资 绩效奖金 扣垃圾 误餐 扣公积金 房贴 扣医保 教贴 扣保险 护贴 扣税 特贴 扣房租 科贴 扣包烧 院士津贴 扣物业 博导津贴 其他扣款 保密补贴 扣款小计 电话 实发工资 ㈣税率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⒈税率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为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具体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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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 级 数 1 2 3 4 5 6 7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9000元至350000元的部分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80000元以上的部分 用3500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取得的各项工资薪金性收入-免税收入-3500元

=每月5号发放的工资(工资条中的应发工资)+15号发放的岗位津

贴+评审费等其他工资薪金性质的收入-特贴-院士津贴-博导津贴-扣垃圾-扣公积金-扣医保-其他免税收入-3500元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税率(%) 3 10 20 25 30 35 45 速算扣除数 0 105 555 1005 2755 5505 13505 注:表1中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

⒉应纳税额举例

假如你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元,那么其中的1500元按3%缴税,为45元,另外的3000元-1500元部分的1500元按10%缴税,为150元,共计195元。

利用速算扣除数方便计算=3000*10%-105=195元。

二者选其一,避免出现1500按3%计税为45元,另外的1500元按1500*10%-105计算的误区。

例:如果你当月张教授12月份应发工资4500元,其中:含政府特殊津贴100元、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150元、医疗保险费50元;应发校内岗位津贴1500元。求其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

①应纳税所得额=12月份收入总额-税法规定的免税项目额-工资、薪金月扣除标准=(4500+1500)-(100+150+50)-3500=2200元

②应纳税额=2200×10%-105=115元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相关税法规定 ㈠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含义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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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收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⒈税率

表2: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税率表

级数 1 2 3 4 5 6 7 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区间 (含税级距) (1,18000] (18000,54000] (54000,108000] (108000,420000] (420000,660000] (660000,960000] (960000,+∞] 税率% 3 10 20 25 30 35 45 速算扣除数 0 105 555 1005 2755 5505 13505

⒉确定适用税率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⒊应纳税额举例

例1:张教授12月份工资岗贴合计应纳税所得额为5700元,其年终业绩津贴为18000元。张教授年终业绩津贴计税方法如下:

① 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由于张教授12月份的应纳税所得额5700元高于扣除标准3500元, 18000÷12=1500元,其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②年终业绩津贴应纳税额=18000×3%-0=540元

例2:教师小陈12月份工资岗贴合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900元,其年终业绩津贴为18000元,小陈年终业绩津贴计税方法如下:

① 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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