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关报关企业经营行为规范标准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7 2:11:2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大连海关报关企业经营行为规范标准

前 言

本标准用于大连海关规范报关企业报关业务行为工作。 本标准由大连海关负责解释。 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报关企业在内控管理、报关业务相关人员管理、

报关业务行为、海关监管货物管理、财务账册设置、单证资料保管等六方面的规范要求。

2 法律法规规章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公司法》 (2006年1月1日实施) 《会计法》 (2000年7月1日实施) 《海关法》 (2001年1月1日修订实施) 《海关稽查条例》 (1997.1.3发布并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账薄、单证管理规范》 (2002.12.6发布并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6月

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3 3.1 3.2 3.2.1 3.2.2 3.2.3 3.2.4 3.2.5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报关企业

报关企业,是指按照规定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

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法人。报关业务是指:

按照规定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码、实际成交价格、

原产地及相应优惠贸易协定代码等,并办理填制报关单、提交报关单证等与申报有关的事宜;

申请办理缴纳税费和退税、补税事宜;

申请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变更和核销及保税监管等事

宜;

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减税、免税等事宜; 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查验、结关等事宜。

3.2.6 应当由报关单位办理的其他报关事宜

3.3 报关业务相关人员

包括报关企业报关业务负责人、业务主管、业务员、报关员

和相关财务人员。

3.4 海关单证

指海关制发并确认的有关进出口业务的文件、证明、凭证等,

包括《进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手册》、《进出口征免税证明》、《海关缴款书》、《海关行政性事业收费单据》、《扣留凭单》等。

3.5 财务账册、单证资料

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报关单、合

同、发票、协议、运输单据、往来函电、许可证、批件、结汇单、手册复印件及其核销结案表等进出口货物的经营、生产、加工等有关资料。

4 内控管理规范标准

4.1 应当建有完整的组织及岗位责任制,最高管理层、部门管理

层、基层业务人员以及各个部门的职责权限应当划分明确;

4.2

应当建有完善的报关业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部门或人员的报关业务分工和操作流程、进出口单证合同流转和保存等管理内容,其内容符合本标准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