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7 3:31:3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交院教?2006?22号
关于开展2004年设置和招生专业(新专业)
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系(分院):
为了迎接浙江省教育厅专家组对我院2004年设置和招生的汽车电子技术、市场营销、汽车运用与维修(两年制)、数控加工技术、数据库管理与应用5个新专业的检查工作,现要求各系(分院)认真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思想,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新专业建设基本要求》(附件1)做好各项自评工作,并建立新专业自评工作的组织机构,组织学习指标体系,规范各种背景材料,制定自查的工作计划,边查边整改,于6月10日完成自评报告(格式参照附件2)交教务处。 附件: 1.浙江省高等学校新专业建设基本要求
2.自评报告格式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新专业 自评 通知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06年3月28日印发
附件1:
浙江省高等学校新专业建设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的组成
一级指标 1.专业设置背景及招生情况 2.专业建设计划与教学基本条件 3.教学建设与教学基本条件 4.师资队伍建设 5.教学管理与教学基本文件建设 6.教学改革、教学研究与科学研究 7.教学状态与教学效果 8.特色项目 注:**关键项目,*核心项目。
二级指标 1.1专业设置背景 1.2招生情况 2.1专业建设计划 2.2专业建设计划的实施 2.3人才培养目标及培养模式* 2.4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 3.1课程建设与教材建设* 3.2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 3.3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3.4专业图书资料 3.5教学经费 4.1师资队伍建设及实施 4.2专业师资队伍结构及专业负责人** 4.3教师职业道德 4.4主讲教师 5.1课程教学大纲及执行情况* 5.2实践教学环节大纲及执行情况* 5.3教学档案 5.4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6.1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 6.2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6.3科学研究 7.1教学满意率与较满意率* 7.2知识、能力、素质状况 7.3学风* 7.4竞赛获奖情况* 7.5体育合格率 7.6等级考试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