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益诉讼国内案例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6 11:55:0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行政公益诉讼国内案例

浅析行政公益诉讼

----以华清嘉园小区绿地案为例

一:行政公益诉讼概述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公民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形式在中国目前还未被立法者所承认,但通过对西方法治国家行政公诉制度的考察和法理思考可知,在中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有理论之基础,现实之需要,也是国际上诉讼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案情介绍:

由于园林局出具的绿地率证明显示华清嘉园小区的实际绿地率仅有16.3%,与开发商售楼书上承诺的41%相去甚远,与政府强制标准要求的底线30%也还有一半差距,更触目惊心的事实是,在北京3000多个商品房小区中,有关政

府监管部门居然没有验收过一个小区的竣工绿地,这就导致了目前商品房小区绿地越来越少,几乎成不毛之地的现状。华清嘉园小区绿地行政诉讼案的社会公益价值得到最大限度彰显,该案被认为是中国环境公益诉讼成功第一案,开创了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先河。在本次活动中,北京市园林局和北京市规划委从业主提起的行政诉讼的被告席上走下来,与业主和环境保护组织携手,加入到活动的发起人和组织者行列,并承担活动中专业实测的繁重工作,这是政府公共管理意识、管理水平的巨大进步,是树立服务型政府良好形象的明智之举。政府机构的参与不仅从专业力量上保障了活动的顺利开展,更重要的是政府行为的公共性能够使其监管触角延伸到北京市3000多个小区的最深处。在立法对行政权属规制滞后、管理职责划分不明的情况下,政府机构之间的相互推诿与各自不负责任似乎是一种常态。然而,北京市园林局和规划委以监管者的身份参与本次活动,并以行政协商的方式处理相互的权属划分,这实际上是对城市绿化规划审核与监管职能的一种事实上的明确,而明确的监管者和积极履行的监管行为,则是对不法开发商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