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住宅小区工程监理规划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4/28 23:59:2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14 入住 配合招标方和监理进行入住前验收,完成维修整改和清理,到达交付使用的要求

第二节 项目建设实施相关单位名录

一、建设单位:XXXX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设计单位:北京世纪豪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三、监理单位:建研凯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施工单位: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五、勘察单位:廊坊市城市建设勘察院

第二章 监理工作依据 一、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国家、北京市关于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规范、规程及标准。 1.《工程建设监理规程》(DBJ01-41-2002)。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 5.《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三、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审批文件。 四、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五、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涉及监理业务的合同。 六、本工程项目的委托监理合同及补充协议。

七、本工程项目的设计概算或施工合同约定的概(预)算文件。 八、本工程项目正式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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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有关文件。 十、河北省地方标准。

第三章 监理工作目标及工作内容

第一节 监理工作目标

一、监理工作总目标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范、规程,满足合同和设计要求,合格率达百分之百,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在批准的预算之内,按期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无重大安全事故。 二、监理工作质量目标:

1.本工程目标质量等级均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相关配套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之合格品要求; 2.满足并努力提高工程质量。

三、工期目标:2011年10月21日竣工验收。 四、监理工作安全施工目标

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无重大安全事故,施工场地管理达到北京市环境、安全、文明工地的目标。

第二节 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施工准备阶段工作要求 1.监理单位职责

1.1.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施工阶段监理服务,保证住宅产品满足国家及委托人质量要求; 1.2.负责对承建商、供应商进行过程以及产品的监督测量工作,包括质量管理、进度管

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设备材料供应、验收等; 1.3.协助委托人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4.主持开工预备会、工程例会和其他专题会议;

1.5.协助委托人向总包交付测量基准点并检查总包的施工准备; 1.6.审核承建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签署意见批准后报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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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参加建设方组织的施工图会审; 1.8.根据施工准备情况,检查开工条件,满足条件后签署开工令并报委托人批准; 1.9.监控材料设备质量及工序质量;

1.10.组织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 1.11.组织设备进场验收、组织设备调试验收;

1.12.跟踪进度计划执行情况,每周将进度执行情况报委托人项目经理部;

1.13.审核施工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报委托人项目工程部批准,落实跟踪变更执行情况; 1.14.对承建商上报的工程计量及工程支付等签署审核意见,报委托人项目工程部批准; 1.15.检查承建商的安全保证措施,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2.监理进场准备 2.1.监理部进驻现场前,监理公司应与委托人先行沟通,结合《监理合同》共同商定监

理部进场时间,及时组织现场监理人员进场,做好施工阶段监理的准备工作。 2.2.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部监理人员应进行交底,并填写《交底记录》。 2.3.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监理部的人员组建和分工,建立《监理部人员分工表》。 3.监理策划

3.1.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管理指导书》组织编制,必须在工程开工前

完成,并报委托人。

3.2.监理细则: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导和安排专业工程师在施工开始前根据《工程管理指

导书》、《监理规划》编制完成本专业的《监理细则》,并报委托人项目工程部。 4.协助委托人办理工程开工手续 4.1.协助委托人办理提前开工手续。

4.2.提醒委托人向监理工程师下发《建材取样送检见证人授权书》,并办妥有关手续。 4.3.检查开工条件,委托人应确保现场具备“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并督促委托人办妥下列手续: 4.3.1.临时用水批准文件; 4.3.2.临时用电批准文件;

4.3.3.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临时路口审批文件); 4.3.4.建设场地原始地貌图或场地平整后的标高测量图。 5.组织场地移交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委托人书面并于现场向承建商进行场地移交。监理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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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移交记录》,移交书面资料作为附件,参与移交的相关负责人签认存档。移交内容包括:

5.1.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的坐标点和水准点。 5.2.水电接驳口及水电表读数。

5.3.建设用地内及场地周围城市管网、道路网、路水、污水、雨水、燃气、供电、电话、

有线电视的埋深、直径、走向、预留接口以及道路标高、接口情况,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基础、结构竣工图或情况说明。

5.4.建筑场地原始地貌图或场地平整后的标高测量图。

5.5.对于不能提供完全资料但确知其存在的障碍,应明确将此情况书面告知承建商备忘。 6.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承建商须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一起报监理部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会审,监理部负责将会审意见形成会审纪要,承建商根据会审纪要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调整、修改后报监理及委托人完成相应审批手续。 7.施工图纸会审

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委托人提前二周提供施工图纸,有关各方应及时熟悉,并将发现的问题书面上报监理部,由监理部汇总整理后及时提交给设计单位准备,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及时组织施工图交底及会审,督促承建商整理好会审记录,各方及时进行签认。 8.工程开工报告审核

8.1.总监理工程师在核查开工条件具备后及时签发开工报告,开工报告应征得委托人同意。

8.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开工报告之前,应审查确认: 8.2.1.委托人及承建商负责的施工条件已经得到确认;

8.2.2委托人及承建商根据有关法规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的各项许可证已经齐备。 二、施工阶段工作要求 (一)工程质量控制

1.分包管理、材料验收控制

1.1.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分包由总承包单位报监理初审。监理通过后报委托人

项目经理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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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原材料及半成品订货前,承建商须填报《建筑材料报审表》、《成品、半成品申报表》向监理部提出申报,并将生产厂商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准用证及实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作为附件。必要时,监理工程师还应组织有关各方对生产厂家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形成报告上报委托人,必要时,监理工程师还应要求承建商提供样品,监理、委托人、设计共同审查确认后对样品进行签字封样;

1.3.监理工程师应对原材料拟送检的试验室的资质、设备、人员、服务时间、信誉

等进行审查并报委托人批准。 2.隐蔽工程验收

2.1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说明及规范要求对照施工现场对须隐蔽的分

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以确保其施工符合图纸及规范的要求。其中屋面、厨卫、外墙及地下室防水工程、门窗塞缝、室外管线工程的隐蔽验收,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必须参加; 2.2隐蔽工程验收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2.2.1.承建商完成内部交接检查并合格后,监理工程师自接到承建商的书面申请

24小时内,到施工现场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复核;

2.2.2.若已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隐蔽工程验

收记录》以便承建商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

2.2.3.若不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应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

单》督促承建商进行整改,待承建商整改完成后,再按上述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之前,监理工程师应禁止承建商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

3.特殊检验与试验

3.1.对施工中存在的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应建议

委托人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试验分析,条件确实具备后方可批准在工程中使用; 3.2.无论是在工程进行中,还是在工程结束进行质量验收时,若监理工程师对构件

或结构的质量有怀疑,均应建议委托人委托具有专门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试验结论应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 4.工序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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