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7 17:49:0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注 释 一、 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 委托书 附件2 立项备案文件 附件3 营业执照 附件4 耐材园区入驻证明 附件5 法人身份证 附件6 厂房租赁合同 附件7 原厂房使用情况证明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 附图2 周围环境示意图 附图3 项目平面布置 附图4 巩义市城乡总体规划图 附图5 卫生防护距离包络图 二、 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1、 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 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 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4、 声影响专项评价 5、 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 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