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7 16:28:5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奇正集团工资管理制度
(草案)
第一章 工资理念
(目的)
第一条 为了谋求奇正集团可持续发展,并统一工资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奇正集团公司全体在册员工。 (工资结构)
第三条 工资结构如下图所示。(参阅图1) 基本工资 津贴
工资结构 奖金 职务工资 图1 奇正集团工资结构图 (工资依据)
第四条 工资确定的依据是职务,以及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业绩、贡献、才干与姿态。在工资确定依据上,不考虑员工的工龄、年龄与家庭负担。 (方针)
第五条 奇正集团的工资方针是,鼓励每个员工承担起职务工作的责任,按职业化的要求努力工作,使所担当的职务价值充分发挥起来。 (宗旨)
第六条 奇正集团将通过工资杠杆,吸引优秀人才,留住关键人才,激发人力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提高响应顾客需求的速度。
[注]作为过渡形式,由现在的管理委员会及相关机构承担。
第二章 基本规范
(计算期)
第七条 工资的计算期间,一年为12个月,一月为22天,一天为8小时。在进行缺勤扣除时,原则上按工资计算期进行(参阅表1)。新员工若10前进企业,按全月计算职务等级工资;若10后进企业,按半月计算职务等级工资。 表1 缺勤计算单位
缺勤时间 缺勤小时 缺勤天 缺勤月 (缺勤分类)
第八条 凡在制度工作时间内 不能出勤者,为缺勤,分类如下。(参阅图2) --因公缺勤 --因私缺勤 --矿工缺勤 缺勤类别—— --事假缺勤 --公伤缺勤
符号 t1 t2 t3 扣除标准 扣1/176月职务等级工资 扣1/22月职务等级工资 扣全月职务等级工资 --病假缺勤 图2 奇正集团缺勤分类表 ? ? ? ? ? ?
因公缺勤。 凡本企业派出学习培训、法定产假,法定婚丧假与其他企业认定的非因私缺勤者,为因公缺勤。
因私缺勤。凡迟到、早退、因私外出与串岗者,为因私缺勤。
矿工缺勤。凡是先不请假而缺勤,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者,为矿工缺勤。 事假缺勤。凡因私请假并获主管同意而缺勤,为事假缺勤。 公伤缺勤。凡因公负伤且住院治疗期间而缺勤,为公伤缺勤。
病假缺勤。凡非因公负伤,因公负伤康复期与疾病治疗期缺勤且有市级指定医院证明者,为病假缺勤。 (缺勤计算)
第九条 各类缺勤扣除基准如下表。(参阅表2) 表2 缺勤月薪扣除基准表 因公 因私 矿工 事假 公伤 病假 月不满1小时 * t1 t1 * * * 月满1小时 * 1.3t1 1.3t1 t1 * * 月满1天 * 3t2 6t2 t2 * * 年满1月 * 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 t3 * 1/3t3 年满3月 1/3t3 * * 自动离职 * 2/3t3 满半年 2/3t3 * * * * t3 (工资扣除)
第十条 在支付工资前作如下统一扣除: ? ? ? ? ? ?
扣除个人所得税及法定的有关税费;
扣除法定的保险费及本企业内契约规定的保险费; 扣除企业内契约规定的代扣金额; 扣除企业其他制度性规定的超支费用; 扣除员工私人借款偿还金;
扣除缺勤工资及惩戒规则规定的金额。
(工资支付)
第十一条 工资的支付日为每月的26日,奖金支付日为次月10日。支付日如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则提前至放假前一日。工资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本人或直系亲属。 (提前支付)
第十二条 员工本人若按下列理由提出申请,主管上司确认后可提前支付该月的工资。 ? ?
婚丧、疾病、分娩与灾害; 其他本企业认可的非常事件。
(辞退处理)
第十三条 员工被辞退或解聘后,本企业向该员工或直系亲属一次付清其应得的工资性收入。 (自动离职)
第十四条 员工从自动离职日起,本企业不予支付工资性收入。
第三章 工资分类
(工资分类) 第十五条 工资分类 员工按不同的类别分别实行不同的工资结构。(参阅表3和表4)
范围 工资结构 系数 表3 工资结构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第四类 表4 工资结构释义 代号 名称 A 总部职员 营销人员 要职要员 外聘临时工 B C A+k*B+ C+D A+k*B+ C+E A+k*B+ C+F G D E k=1.0 k=0.5 k=0.5 F 年薪 G 固定工资 基本工资 职务工资 津贴补助 业绩奖金 提成奖 第四章 基本工资(A)
(基本工资)
第十六条 基本工资是指公司每月发给员工的基本工资,这一部分不受公司月度经济效益的影响,只与员工是否在册有关。
第十七条 基本工资按《劳动法》及地方法规性文件确定,集团总部所有员工的基本工资都为人民币 元。可否考虑基本工资按照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水平 第十八条 所有员工的基本工资应保持一致,没有特例。
第五章 职能等级工资(B)
(职务等级)
第十九条 职务“等级工资”的基础是“职务等级”,即各类职务对集团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相对价值”。职务等级越高,相对价值越大。 (等级因素)
第二十条 职务等级确立的因素如下所示。 ? ? ? ? ? ? ?
承担工作所需要的知能或体能;
工作的目标、任务与责任,以及责任范围; 工作的重复性; 工作的复杂性; 与人接触的差异性;
与人接触的难易度[复杂度]; 工作的环境。
(职务评价)
第二十一条 依据职务等级因素,对各类职务的价值进行评价,确定各类职务的“职等”,(参阅表5、表6)进而确定“职级”。 表5 奇正集团部分职务归类示例 职类 决策类 管理类 专业类 业务类 职称 董事长 高层管理 中层管理 基层管理 总工 工程师 技术员 职务(岗位)示例 董事长 总经理、副总经理 部门经理:财务经理、生产经理、行政经理、人事部经理等 部门主管:财务主管、审计主管、供应部主管等 会计、工程、经济 高级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特级业务员 工程、质检、财务、会计、审计、出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