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家长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8 21:39:1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与免责条款(学校联)

为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如下协议:

一、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学校承担主要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三、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

1、私自到河、湖、渠及游泳池、或其它地方游泳、捣毁蜂窝。 2、学生有特异体质,家长未告知学校,引起的安全事故。

3、购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饮料,吃不清洁的食物,不按照要求食用蛋奶。

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家长和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校内外打架斗殴、赌博、喝酒、盗窃。 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违章、违规骑车。

四、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两方协议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五、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家长和学校各保存一份,有效期为一学期从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1日。

家长签名(盖章): 学生签名(盖章):

班主任签名(盖章):

常山县五里中心小学

2016年9月1日

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与免责条款(家长联)

为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如下协议:

一、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学校承担主要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三、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

1、私自到河、湖、渠及游泳池、或其它地方游泳、捣毁蜂窝。 2、学生有特异体质,家长未告知学校,引起的安全事故。

3、购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饮料,吃不清洁的食物,不按照要求食用蛋奶。

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家长和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校内外打架斗殴、赌博、喝酒、盗窃。 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违章、违规骑车。

四、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两方协议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五、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家长和学校各保存一份,有效期为一学期从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1日。

家长签名(盖章): 学生签名(盖章):

班主任签名(盖章):

常山县五里中心小学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