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工作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5 3:19:3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工作实施方案

(二)见习基地建立标准

1、有提供见习岗位意愿,且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园区。

2、具备国家法定安全生产条件,有承担见习任务能力。 3、每年至少安排一期见习,每期一般为1—3个月。 4、每期提供的见习岗位不少于10个。

5、能够提供见习人员每月适当的基本生活补助。 6、见习结束后,能够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鉴定。 7、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在本单位见习的青年。 (三)见习基地建立程序

1、各市县团委、省直团工委、省直属企业团工委及高校团委按照见习基地建立标准,广泛联系单位,经磋商同意后,与有建立见习基地意向的单位签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合同。

2、各级见习基地统一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牌匾。牌匾由挂牌单位负责制作。期限一般为3年,具体见习岗位每年可根据企业实际进行调整,3年期满,经评价合格的可继续挂牌。

3、见习人员包括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青年农民工。见习人员的年龄一般在18—28岁之间,青年农民工年龄可适当放宽。通过就业创业培训的青年求职人员可优先考虑参加基地见习。 三、职责分工

1、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招收工作由各高校团委负责。各高校团委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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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见习岗位需求联系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并与相关见习单位团委进行岗位对接。

2、已毕业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青年农民工的招收工作由各市县团委及县区团委负责。要密切联系当地人力资源市场,并与相关见习单位团委进行岗位对接。

3、见习人员在岗期间的管理以见习单位为主,由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书,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日常管理仍以学校为主,学校团委负责跟踪服务。

4、见习基地所在单位团委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与见习人员管理。 四、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2015年3月中旬,团省委下发活动通知。

2、实施阶段。2015年4月前,各市县团委、省直团工委、省直属企业团工委及高校团委联系并确定见习基地,填写某某创业就业孵化基地“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信息汇总表”;4月,团省委统一在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公布首批见习岗位需求信息; 5月30日前,各市县团委、省直团工委、省直属企业团工委及高校团委按照岗位需求完成见习人员招收工作,并与各见习基地进行岗位对接,将对接结果汇总报团省委;7月开始,见习人员陆续到岗见习。

3、总结阶段。2015年12月上旬,各级团委对基地相关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团省委,团省委针对各市县团委、省直团工委、省直属企业团工委及高校团委开展此项工作所取得的实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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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目标考核,并评选表彰一批工作先进单位。 五、实施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见习基地是帮助广大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的重要载体,为各类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提供了有效途径,更是孵化基地组织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青年最普遍、最现实、最关心的问题的重大举措。全省青年创业就业孵化基地一定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做实做好此项工作。

2、整合资源,全力推进。各级团委要及时向有关党政领导进行基地建设工作汇报,争取支持,并密切联系本级劳动、教育等部门,加强协调,从而实现服务青年就业创业与政府就业创业工作相对接。按照本方案内容各市县团委要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出本地区推进此项工作的具体方案,于3月23日前上报团省委青工部。

3、选树典型,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以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年对见习基地工作的知晓程度。要广泛挖掘基地见习工作中运用的好办法、取得的好经验,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发挥典型引导作用。各市县团委、省直团工委、省直属企业团工委及高校团委要及时将开展活动的信息上报省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 4、强化监管,安全第一。各级团委、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要对基地的见习人员实施跟踪服务,要求见习单位必须开展见习人员上岗培训,并对见习人员的工作环境进行实地考察,监督见习单位合理合法用工,督促各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保险,最大的限度的确保见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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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的人身和权益安全,以及见习单位的生产安全。 附件:

①某某创业就业孵化基地“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单位”名额分配表

②某某创业就业孵化基地“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单位”合同 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协议书

④某某创业就业孵化基地“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单位”信息汇总表 附件①

某某创业就业孵化基地“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名额分配表 市(县) 单位名称 名 额 备注 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工作实施方案

合 计 附件②

某某创业就业孵化基地“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单位”合同 (仅供参考)

甲 方:(见习单位)

乙 方:(某某创业就业孵化基地)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作建立“某某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目的

第一条 建立 “某某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地”,目的是接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青年农民工等待业青年群体进行就业见习,为其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创造条件,为企事业单位选拔人才搭建平台。 二、合同期限

第二条 本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 年 月 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