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手册-管理服务手册(一)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0 5:19:5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CPM管理服务手册——

管理服务标准手册

(2005年版) (一)作业指导书编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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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指导书编制标准》实施导则

1 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编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规定了CPM公司二级管理作业指导书的编制细则,适用于公司事业部、分公司及管理处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工作。 2 引用文件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引用的文件包括公司《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 3 职责

公司职能部门 (行政管理部,财务部,质量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市场拓展部,安全管理部,工程技术部)负责《标准》的拟制,管理者代表负责《标准》的审核并呈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布、实施。 4 《标准》分类情况:

本《标准》基本按程序文件CPM-OP-001《 质量体系文件管理控制》中对二级作业指导书分类要求进行编号,分类如下:

FA——物业管理方案 ZH——综合管理类 KH——客户服务、社区文化类 HJ——环境管理类

JY——经营、财务管理类 GC——房屋、设备、设施类 AG——消防、车辆、安管类 BM——部门工作指导类

注:《标准》根据以上分类要求对文件进行归类,部分文件的归类情况仅供参考,事业部、分公司、管理处在作业指导书编制过程中可结合实际情况根据以上八大类别进行适当调整。 5 《标准》控制方法:

由公司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指导事业部、分公司、管理处实施《标准》。质量管理部负责《标准》的印制和受控发放。 6 《标准》实施细则

6.1本《标准》是公司事业部、分公司、管理处编写作业指导书的编制指导标准,各

单位应根据此《标准》对管辖项目涉及的各相关内容编制作业指导书。 6.2本《标准》并未涵盖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所涉及之全部内容,事业部、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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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结合具体情况,可适当增加作业指导书内容。

6.3事业部、分公司、管理处在编写作业指导书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内容

要求进行编写,对于《标准》要求制定但管辖项目不涉及此项内容的可不用制定;对因特殊原因需要低于《标准》编制要求的,应提出申请报告,经主管领导及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给予放行,但必须不低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4 《标准》中部分文件可不用对内容进行调整即可使用,但应将《标准》编号转换

为所管项目作业指导书编号。

6.5《标准》中部分注明为(样本)类的文件均为参考性编制标准,事业部、分公司、

管理处可根据项目具体管理情况参考(样本)编写相关作业指导书。 6.6本《标准》文件编写格式为参考格式,格式如下:

⑴范围:是指该文件适合哪些单位或岗位使用,或包含哪些业务活动。 ⑵职责:是指这项业务活动所涉及的单位或人员的责任。

⑶标准作业规程要求:是指编写这项业务活动的文件必须符合的编制框架要求以及在过程控制中的关键点要求。

⑷质量标准:是指这项业务活动过程实现应达到的《标准》或期望值。 ⑸相关记录及标识应用:是指这项业务活动实施过程的导识和可追溯的证据。 注:

①《标准》中部分文件因工作流程比较特殊,未按以上格式编制。

②事业部、分公司、管理处在作业指导书编写过程中可不按此格式编写,但编写内容应满足《标准》要求或高于《标准》要求。

6.7表格分为参考用和强制用以及自行编制三种,编制规则如下:

① 引用的程序文件表格分为参考用和强制用,对参考用的程序文件表格,如未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应直接引用此张表格,编号不得更改(文件有特殊要求的按文件要求执行);如需要对其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应将此份表格转换所编写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引出的表格号。对强制用的程序文件表格,则不能进行修改必须按要求直接使用此份表格。

②对非程序文件引出的表格,如果标注为强制用的,《标准》将提供表格的版式,编写时不能进行修改必须按要求直接使用此份表格, 但应将此份表格编上所编写作业指导书引出的表格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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